2023级、2024级本科生: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办法》(浙大发本〔2016〕109号),学生原则上自入学起2年内有一次申请转入有余量专业的机会。按照本科生院“关于2023级、2024级学生2024-2025学年春夏学期转专业有关事项的通知”,经学生报名、专业和学院审核,同意以下同学转入公共管理学院各专业学习。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年级 | 原专业 | 接收专业 |
1 | 3230106399 | 妮霞 | 2023 | 预防医学 | 政治学与行政学 |
2 | 3240101853 | 周蓝 | 2024 | 传播学 | 农林经济管理 |
特此公示。
公共管理学院
本科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