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校团委《关于召开2024年度团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要求和学院实际工作需要,为组织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院团委决定开展团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团员纪律教育,提升团员先进性
二、时间安排
2025年2月23日-3月28日
三、参加范围
公共管理学院全体共青团员(含2024年新发展团员、青工系统教职工团员)
四、组织形式
组织生活会原则上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结合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同步开展。
五、 主要环节
(一)开展会前学习
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管团治团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重要寄语精神和对广大团员的重要要求、《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青发〔2024〕14号),加强政策解读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努力做到“五个模范、五个带头”。
(二)查找差距不足
重点对照以下内容,进行自我剖析:
1. 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共青团员提出的“做崇德向善、严守纪律的模范,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重要要求。
2. 团的纪律和团员义务。
3. 团员先进性作用发挥。
(三)做好会议准备
团支部委员会总结团支部的纪律建设情况,并向全体团员报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的改进落实情况。团支部提前向上级团组织(学院团委)汇报组织生活会筹备情况,并在会前准备好规范的团旗、团徽,团员教育评议民主测评表等相关会议材料。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可采取网络会议形式开展,实到人数应不少于支部团员总数的2/3。组织生活会基本流程可参考:
1. 团支部书记向全体团员报告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的改进落实情况。
2. 团支部书记、委员、其他团员依次发言,报告个人学习团纪、遵守团纪情况,交流体会、查找不足。其他团员进行评议。
3. 开展民主评议, 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民主测评。
4. 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民主测评投票。
(五) 会后工作
1. 确定评议等次,应注意防止“唯分数、唯票数”。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
2. 完成团籍注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应结合团员信息复核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进行,根据团员评议结果,给予注册或暂缓注册。
3. 评议结果作为年度团籍注册、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和团干部、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和团员教育评议情况应及时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做好记录。
4. 团支部委员会制定改进措施,团员作出改进承诺,抓好改进提高,改进措施报学院团委备案。
5. 做好材料归档和智慧团建信息录入,2025年3月28日前,组织生活会应召开完毕,做好相关材料归档并在智慧团建-团内激励模块做好信息录入工作。
六、实施要求
2025年3月28日前,组织生活会应召开完毕,做好相关材料归档并在智慧团建-团内激励模块做好信息录入工作。
请注意,各团支部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开展组织生活会,应开展但未开展的直接评定为软弱涣散团支部。
附件2:组织生活会资源包(内含主持词、团员民主评议测评表、标准版团旗团徽).zip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2025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