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管学院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办法(试行)》(浙大研发〔2015〕17号)和《浙江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和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22〕47号),现就开展2025年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日制非在职及非全日制非定向学制内毕业学年研究生(不包括已延期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诚实守信,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美育实践活动,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健康的审美追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担任社会工作或从事公益服务活动等,具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
5.按要求缴纳学费并完成注册;
6.当前不处于休学、保留入学资格等学籍状态;
7.截至评选工作启动时,在基本修业年限内(以学籍信息为准);
8.毕业学年有优秀研究成果者。
在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
2.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
三、奖励标准
公共管理学院毕业研究生奖学金名额为2人,奖励金额为5000元/人。
四、评选流程
1.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遵循学生自主申报原则,请有意申请的同学于2月27日(周四)下午17点前将附件(汇总表)按要求填写完整,与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打包一同发至spa@zju.edu.cn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专业+申请毕业研究生奖学金,无需提交纸质材料,逾期不候。
2.学院将组织评奖评优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公示结果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五、评选说明
1.成果必须由研究生个人独立或者与他人合作完成,成果署名中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者与导师合作完成(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2.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著作(含章节)、调查或研究报告、专利等。其中,学术论文和著作要求具有原创性,且已录用或发表;调查或研究报告需要有专业认可度;专利已进入公示、实质审查或授权阶段。
3.研究成果必须为2024年9月至今累计产出,且之前未以任何形式参加过2023-2024学年校级评奖评优。对于违反者,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收回奖金。
附件:【公共管理学院】浙江大学2025年毕业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xlsx
未尽之处,请联系56662036。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