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开展第二十期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北发布时间:2025-03-09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组织管理,提升项目质量与育人成效,现组织开展第二十期NSEP中期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材料准备

请各立项团队下载、填写《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中期考核表》(附件1)。

二、校级项目中期检查安排

若有同学申请的是校级项目,各校级立项团队需于31417:00前提交电子版中期考核表至zzbgs@zju.edu.cn(以收到自动回复为准),邮件主题注明第二十期NSEP中期检查+立项人姓名,附件名称命名项目类型(校级委托或校级推荐)+项目序号+立项人姓名(项目类型及序号见附件2)。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学校将于3月下旬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议,确定中期检查结果。

注:在学院参与立项答辩的队伍不参与校级中期检查安排。

 

三、院级项目中期检查安排

各院级立项团队需于32517:00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稿中期考核表。纸质表交至公管学院大楼106团委办公室李老师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zjuggxyftw@163.com,邮件主题与附件名称均请命名为二十NSEP中期检查+立项人姓名

中期检查结果公布将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0571—56662037

 附件1: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中期考核表.docx

附件2:浙江大学第二十期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校级项目名单.pdf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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