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的育人平台优势,积极培养优秀团学骨干,拟选拔一批优秀学生到公共管理学院团委实践锻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公共管理学院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团委书记助理(学生)。
二、选拔对象条件要求
选拔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团的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能保证一定的工作时间;
2.综合素质全面,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表达能力;
3.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
4.能够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群众基础好;
5.全日制研究生或高年级本科生。
三、选拔任用程序
1.有意愿的同学,根据选拔要求,自主报名。请将浙江大学院级团委兼职团干部信息登记表(见附件)于9月21日24:00前将附件材料的电子版(邮件请注明主题:“学院团委实践锻炼报名+姓名”)发送到邮箱:luxuewen@zju.edu.cn;纸质版上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卢老师处(公共管理学院楼106办公室);同时,请报名同学填写问卷https://www.wjx.cn/vm/t24xkF4.aspx。
2.学院团委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相关选拔,拟出初步人选名单(计划选配3-5人),并向同级党组织汇报,经批准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学院团委将向校团委上报名单,经校团委考察并培训结业后统一发文任命。
四、其他说明
1.学院团委高度重视学生骨干的锻炼与培养工作,定期向同级党组织汇报相关情况,在实践锻炼期满后将对其进行考核鉴定。
2.校团委将统一组织对各院级团委实践锻炼学生的教育培训工作(培训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3.为保证工作投入度,同一位学生团干部原则上同一时期不允许担任不同院级团委的兼职团干部。
联系人:卢老师 0571-56662037
共青团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5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