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荣誉称号类别及参评条件
1.参评对象: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对象为学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集体荣誉称号评选对象为学校研究生集体和寝室。
2.参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诚实守信,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美育实践活动,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健康的审美追求。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担任社会工作或从事公益服务活动等,具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
(5)按要求缴纳学费并完成注册。
(6)参评学年不处于休学、保留入学资格等学籍状态。
(7)参评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8)截至评选工作启动时,在基本修业年限内(以学籍信息为准,获浙江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者除外)。
3.评选要求:
类别 | 评选要求 | 评选比例 | 材料提交要求 | ||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 其他 | ||||
个人荣誉称号 | 优秀研究生 | 结果为“优秀”。 | / | 无比例限制,符合要求即可。 | 无需提交材料 |
五好研究生 | ①结果为“优秀”。② 参评学年学术(实践)创新能力和体美劳素养评价结果在学院(系)细则确定的评价单元内均列入前40%,且体育、美育、劳育三方面均有一定表现。 | / | 无比例限制,符合要求即可。 | 无需提交材料 | |
优秀研究生干部 | 结果为“优秀”。 | ①参评者为校院两级登记备案的研究生干部。 | 不超过研究生干部总数的30%。 | 请填写附件1《浙江大学2024-2025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和附件2《“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汇总表》,并将电子版于10月5日前发送至spa@zju.edu.cn | |
研究生单项荣誉 | 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 ①参评者在思想政治表现、学术(实践)创新能力、体育、美育、劳育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 | 不超过参评研究生总数的20%,各类别单项荣誉数量分配可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请填写附件3《浙江大学2024-2025学年研究生单项荣誉申请表》和附件4《“研究生单项荣誉称号”汇总表》,并将电子版于10月5日前发送至spa@zju.edu.cn | |
集体荣誉称号 | 先进集体 | 集体内无一人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不合格”。 | ①具有研究生特点、育人功能突出且存续时间在一年及以上的集体(包括但不限于研究生班级、课题组等)。 | 比例不超过研究生集体数的20%。 | 请填写附件5《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申请表》和附件6《浙江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汇总表》,并将电子版于10月5日前发送至spa@zju.edu.cn,纸质版请于10月9日前提交至学院106办公室 |
文明寝室 | 依据学校学生宿舍文明建设管理的相关文件进行评选,由总务处具体组织实施。详见宿管办通知。 | 待宿管办通知 |
附件1浙江大学2024-2025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doc
附件2公共管理学院2024-2025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汇总表.xlsx
附件3浙江大学2024-2025学年研究生单项荣誉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