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交还因公护照至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国合处窗口(115室16、17号窗口);
第二步:进入浙江大学校务服务网(http://xwfw.zju.edu.cn),登陆统一身份认证,点击“对外交流”找到“Z1775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及赴港澳台回国(境)审批”完成回国(境)审核流程,包括提交证照信息页、出入境记录页、出访报告等材料;
第三步:出访人所在单位审核,若涉及到特殊国家,需到学院国际与港澳台事务办公室(214室)进行线下回访;
第四步:国合处审核;
第五步:计财处审核《乘坐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和改变中转地审批表》(如需要);
第六步:回国(境)审核流程完成并打印审核页面,可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学院国际与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咨询电话:林老师56662016
信息来源:办事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