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学生资助对象的关怀,根据全国学生资助中心工作安排和《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现将2025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7.全日制在籍在读本科生
注意: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资助标准
根据学生资助对象(不含退役士兵学生)认定结果,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根据规定,国家助学金将按月发放。
三、评选程序
1.10月14日(周二)12:00之前:符合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进入“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简称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申请,具体流程为:
(1)线上申请。登录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依次点击进入“服务大厅”→“学生资助”→“国家资助申请”→“国家助学金”,点击“下一步”,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完成后点击“提交申请”(附件信息一栏不用上传任何附件)。
(2)线下申请。登录ETA平台,依次点击进入“学生资助”→“学生资助结果”,选择“国家助学金”申请记录,点击“查看”,选择“下载登记表”。将申请表缺少的信息补充完整,调整格式打印为一页A4纸(一式一份),在签名处手写签名。
说明:若ETA下载异常,可下载附件2空白表自行填写,自行填写时请使用电子照片,不要粘贴纸质照片。
2.10月15日(周三)12:00之前:请各位同学将纸质申请表提交至公管学院大楼106办公室金老师处。(一式一份、手写签名,请认真填写具体情况、申请理由、申请金额等内容)
3.学生进入系统“服务大厅”板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学生资助申请结果”,点击个人申请记录,进入流程图中可以查看自己申请的审核情况。
四、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 国家助学金评选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学院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做好评审工作,防止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将取消该生本学年其他资助的评审资格。
2. 以上申请表均打印后不改动表格格式填写或手写(字迹清晰,书写规范,无涂改,学院、专业必须填写全称,家庭住址详细),每张申请表不要超过一页(即单面打印时的一张);申请表“照片”一栏务必使用电子版照片。
3. 对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报送材料,将予以退回。
学院联系人:金老师 56662037 0025719@zju.edu.cn
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办公室: 88206282
公共管理学院
2025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