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关于申请2025年第二批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补助的通知

发布者:金立康发布时间:2025-11-05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为帮助本校学生缓解因重大疾病或重大变故而导致的生活困难,根据《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实施细则(试行)》,现启动2025年第二批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补助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和标准

(一)本人首次确诊患重大疾病(具体病种详见附件1),可申请首次确诊重大疾病补助。

(二)一年度内,本人患重病或遭受重大意外伤害,在基本医疗定点机构纳入正常治疗的住院或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发生的医疗费个人承担部分(由学校医保办审定)超过人民币3,000元,可申请大额医疗费补助。

(三)本人因突发性意外事故造成人身、财产重大损失,导致家庭生活特殊困难。

二、补助金的申请

学生申请补助金补助时,须填写《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补助申请表》(附件2)及《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汇总表》(附件3)并按规定提供有关凭证:

(一)首次确诊检验、检查、诊断报告单(如CT、磁共振、B超病理切片等);

(二)年度内各次住院病程录、出院小结(记录)、各次的住院发票、医保结算单、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规定病种门诊就诊记录和门诊发票等必备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三、申请时间安排

请申请同学将填写完毕的附件2、附件3与有关凭证等电子版申请材料打包压缩,于111512:00前发送至邮箱0025719@zju.edu.cn,并将邮件名以姓名+第二批浙江大学爱心基金专项补助申请形式统一命名。纸质版申请材料请交至学院106团委办公室金老师处。

附件1: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2: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申请表.docx

附件3:浙江大学爱心基金学生专项基金汇总表.xlsx

联系人:金老师5666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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