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管学院研究生:
2025-2026学年研究生助学金推荐评定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3.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热心助人、积极参加各项有益的集体活动;
4.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浙江大学助学金”,专业、年级等要求详见各类助学金具体要求;
5.孤儿、单亲家庭子女、残疾研究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 难的少数民族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次助学金的评定:
(1)不在基本修业年限者;
(2)2026年3月学制到期者;
(3)2024-2025学年缺勤累计2周以上者;
(4)2024-2025学年课程成绩有不合格或补考、重考者;
(5)2024-2025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不合格”者。
二、申请类型与参评要求
1.续助
(1)浚生基金助学金、郑格如助学金、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浙江大学助学金将根据学校下发续助名单进行续助;
(2)材料提交:
1.浙江大学研究生助学金学年小结(附件1,填写示例详见附件2);
2.成绩单(电子版为扫描件,如2024-2025学年无课程可不提供);
3.感谢信(附件3);
4.公共管理学院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4,sheet 1中请标明“续助”)。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12月7日前发送至wycspa@163.com,纸质版请于12月8日前送至106办公室。
2. 新申请
(1)庄氏助学金,年度资助金额为2000元,公共管理学院推荐名额为1个;
(2)材料提交:
1.浙江大学研究生专项助学金申请表(附件5,填写示例详见附件6);
2.成绩单(电子版为扫描件,如2024-2025学年无课程可不提供);
3.公共管理学院助学金申请汇总表(附件4)。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12月7日前发送至wycspa@163.com,纸质版请于12月8日前送至106办公室。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5年12月2日
附件3:
感谢信.doc
附件4:
【公共管理学院】25-26学年研究生专项助学金申请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5:
研究生专项助学金申请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