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思想的指示精神,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我校将开展2025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及标准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
1.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优先推荐家庭经济条件较弱学生;
5.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等方面具有典型事迹;
6.在社会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大学生群体中具有榜样作用。
7.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项目
1.浙江大学科创团体,团体内的学生含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生,团体中有浙江大学学籍的在读学生不低于团体总人数的80%;
2.科创团体开展的项目须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事件中作出一定贡献。
二、校名额及奖励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1人,资助2000元/人。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项目1个,资助5000元/团队。
三、单位推荐程序
请有意向的同学在12月16日12:00前,将“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附件1)和团体项目(附件2)的材料整理,将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luxuewen@zju.edu.cn,文件命名为【姓名+“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申请表】【团队名称+“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项目申请表】;纸质版材提交至公共管理学院106办公室卢老师处,逾期视为放弃。学院将择优推荐个人和团队至浙江大学校团委参加评选。
未尽事宜,请联系公共管理学院团委。联系人:卢老师,0571-56662037。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5年12月12日
附件1: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申请表.xlsx
附件2: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项目申请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