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管学院研究生:
寒假将至,为把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关怀落实落细,真正做到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和帮扶工作,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修订稿)》(浙大研〔2008〕5号)和《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与资助工作指导办法(试行)》(浙大研工发〔2020〕3号)要求,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年末关心行动将于近期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尤其是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及烈士子女等学生,可申请研究生困难补助。
二、申请类型与流程
1.院系困难补助:研究生因经济困难无法保障日常生活开销(包括离校返乡、购置保暖物资等情况产生的费用),可向学院申请困难补助。
申办流程:研究生本人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同时填写《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并确定补助金额。
2.学校困难补助:研究生因遇突发性重特大事故、疾病等特殊困难,在向学院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可向研工部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申办流程:研究生本人或所在党支部、班级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同时填写《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2)。学院核实实际情况后上交至研工部。
三、材料提交要求
院系困难补助与学校困难补助均需要填写附件1与附件2,电子版请以【姓名+年末补助】命名,并于1月11日前发送至spa@zju.edu.cn;附件1纸质版(导师需签字)请于1月12日前提交至学院106办公室王老师处,附件2不需要提交纸质版。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6年1月6日
附件2:
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年末专项补助申请汇总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