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学生资助对象复核与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金立康发布时间:2026-02-27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2411号),现启动2025-2026学年学生资助对象复核与调整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申请资助对象

1. 需要新申请资助对象的同学请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录三全育人平台(网址eta.zju.edu.cn);

2. 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自己的相关信息,结束后点击提交申请,页面自动跳转至三全育人平台首页;

3. 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后,进行如下操作:

1)点击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在线办理,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返回首页;

2)点击学生资助对象申请在线办理,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建档立卡户、低保家庭、烈士子女等特殊困难学生需上传证明材料(已有材料即可,不需另外盖章),提交申请;

3)点击学生资助对象申请结果,点击个人申请记录,进入跟踪流程图点击下载登记表(如登记表显示不正常,可下载附件2空白表自行填写),将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调整页面,正反打印控制在一张纸内),并在认定理由、学生本人签字处签字

4. 将完成签字的申请表提交至班长,由班长联系班主任组织本班资助对象认定评议小组完成民主评议工作;

5. 以班级为单位,将本班申请表汇总提交至学院,由学院成立的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组完成认定审核工作。

  

二、已认定资助对象资格复核

1. 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录三全育人平台(网址:eta.zju.edu.cn

2. 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在线办理,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返回首页;

3. 进入系统学生信息版块,在学生资助类别选择资助对象,确认2025-2026学年春夏学期的认定档次:

1)如无误,则不需要做任何操作;

2如需调整等级,则需填写《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档次调整申请表》(附件4),交至学院106,并按照新申请的流程完成申请工作

3如需放弃资格,则需填写《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资格放弃声明》(附件5),交至学院106

三、时间安排

1. 3517:00请相关同学完成上述申请,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0025719@zju.edu.cn以班级为单位(同学汇总至班长处后)将纸质材料(均一式两份)交至学院团委106办公室李老师处;

2. 310日前,学院对学生资助对象复核、调整情况进行公示;

四、联系方式

老师 0571-56662037

附件1: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pdf

附件2: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2026版).docx

附件4: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等级调整申请表.docx

附件5: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资格放弃声明.docx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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