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开展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第三课堂记点补充认定的通知

发布者:卢薛雯发布时间:2026-03-05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社会实践第三课堂记点补充认定工作现将社会实践记点补充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1. 事实上已完成社会实践,但未在“社会实践网络平台”地址:tzzd.zju.edu.cn完成立项审批、结项审批或未申请第三课堂记点认定的;

2. 因社会实践时间跨年度导致系统无法自动认定第三课堂记点的。

二、工作流程

1. 立项填报3812:00,申请补充认定的团队或个人(原团队内其他成员均已完成第三课堂记点认定),在社会实践网络平台完成立项申报并提交至各学院(系、学园)团委及学生组织指导单位审核流程。每支社会实践队伍原则上不超过20人,大型团队可拆分为多个分队,分别立项。

2. 立项审核31112:00,各学院(系、学园)团委及学生组织指导单位对申请补充认定的团队进行审核,确保申请认定的实践活动真实有效。完成审核后,在社会实践网络平台将审核合格的团队提交至校团委审批。

3. 材料提交31412:00,各申请补充认定的团队或个人登录社会实践网络平台,在社会实践总结评比审批流程(补充认定)中上传总结表(附件1)、社会实践考核表、个人小结表以及相关照片、视频等证明材料。

若文件大小在200M以内,请以压缩包形式上传;若文件大小超过200M,请将压缩包上传至网盘,并在平台填写网盘链接。

4. 结项审核31612:00,各学院(系、学园)、相关部门及学生组织社会实践领导小组根据社会实践实际开展情况,对各团队或个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审核。完成审核后,在社会实践网络平台将审核合格的团队提交至校团委审批。

5. 完成认定。通过院系审核、校团委审批后,系统将自动认定社会实践第三课堂记点。各团队或个人可于社会实践社会实践证明模块查收社会实践证明(PDF格式)。

三、注意事项

1.2026届毕业生中存在的尚未完成社会实践第三课堂记点认定的情况请尽早提交申请,以免因素拓分不够影响毕业

2.2025年暑期及以后社会实践第三课堂记点均由学校统一导入,大学生素质拓展数智平台不再接受个人申请。截止目前,2025年暑期社会实践第三课堂记点已全部导入,请同学们关注审核状态,如有缺漏,及时进行补充认定。

 

如有疑问,欢迎加入公共管理学院二三课分答疑群(钉钉群号:101765009625联系同学,联系方式:18857177886,联系邮箱:zjuggxyftw@163.com


附件1:【XX团队】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补充认定表.doc

附件2:大学生社会实践系统操作指南(补充认定).pdf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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