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关于2026年夏季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及离校手续的通知

发布者:王艺澄发布时间:2026-06-05浏览次数:11

各位2026届毕业生:

你们好!祝贺你们即将跨出学校大门,开始新的人生旅程!按照学校统一部署,2026届毕业生在离校前须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现将填写细节和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是否迁出户口依个人需求而定,户口与档案可以分离。毕业生可以选择将户口保留在老家,或迁往工作地(前提是单位同意接收或符合当地政策)。目前户口在我校的毕业生,以学院为单位统一迁出户口,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学院统一办理的,由毕业生本人自行至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具体如下:

(一)迁出流程

1.学院统一迁出户口:目前户口在我校的毕业生需严格按《本科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填写说明》(附件1)/《研究生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填写说明》(附件2)在612日前填写表单:https://form.zju.edu.cn/#/dform/genericForm/LjrGF5Hv

学院收集好户口迁出信息后将上报给学校安保处统一制作《户口迁移证》,并将在毕业典礼前统一组织毕业生领取,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学生本人在收到户口迁移证后,在离校系统中上传户口迁移证照片,等待安全保卫处网上审核。如离校系统中安全保卫处一栏已显示通过,学生则不需自行上传户口迁移证

逾期学院将不再统一受理,需要毕业生本人自行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2.个人自行迁出户口: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毕业证书照片打印件)至求是派出所(紫金港校区东4一楼服务大厅,0571-87281304)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并在电子离校系统上传《户口迁移证》照片。

 

(二)注意事项

1. 之前户口未迁入我校的毕业生无需进行户口迁出,户口本身就在三墩派出所的杭州籍学生也无需进行户口迁出。

户口未迁入我校的毕业生,在电子离校系统中勾选户口不在学校、上传本人现户口个人页照片后,等待安全保卫处网上审核;如离校系统中安保处一栏已显示通过,则不需单独申请。

2.对于后续仍在现校区升学就读,且自愿选择户口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同样需填写表单。继续在本校就读,且选择户口继续保留在学校,在“户口迁往地址”处填写“本校升学,保留户口”;如欲把户口迁回原籍或其他地方,填写对应的户口迁往地址。选择户口继续保留在学校的本校升学学生,且研究生就读院系不在紫金港校区的,请学生本人在当年研究生开学报到前,自行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并按照当年新生落户要求将户口迁至就读学院(系)所在校区。 

安全保卫处将按照学院提供的《毕业生户口迁出信息表》上的信息给上述毕业生统一通过电子离校,户口不予迁出。

2. 户口无论迁往何处(尤其迁往北京、上海的),都需提前与户口迁往地所辖派出所或相关单位进行沟通,确认符合迁入条件后再填写户口迁入地址。

3.户籍地址的正确填写方法:

城市家庭户口:需精确到门牌号,如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xx小区xxxx单元xx

农村户口:一般需精确到村的门牌号或组;

学校或单位集体户口:需精确到门牌号,如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

(户籍地址错误填写示例:xx派出所;xx有限公司)

4. 务必确保填写的身份证号码的准确性(注意格式)。

5. 《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一般为一个月,具体以当地派出所认可的期限为准,毕业生在收到《户口迁移证》后要及时落户。

6.其余注意事项务必查看学校保卫处通知,或电话咨询求是派出所(0571-87281304):安全保卫处关于2026年夏季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及离校手续的通知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6年6月5日




附件1 本科生户口迁出信息表填写说明.doc

附件2 研究生户口迁出信息表填写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