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26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卢薛雯发布时间:2026-09-21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全国科技“三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及《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大学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学校高水平“双一流”建设办学使命和发展愿景,进一步深化实践育人工作成效,推动实践教育与思政教育、专业教育深度融合,引导广大青年学子在实践中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在学校党委的高度重视、悉心指导下,在各学院(系、学园)、相关部门及学生组织的大力支持和参与下,浙江大学2026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以“新时代‘使命担当’铸魂工程”为主题,开展了形式丰富的各类实践活动,形成了一批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成效突出的实践项目,涌现出了一批优秀集体与个人。

为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深化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实践结项

1. 材料提交。请各实践团队队长于9月25日中午12:00前登录团在浙大社会实践平台(网址:http://tzzd.zju.edu.cn),在“社会实践”-“总结评比审批流程”中上传(附件1)以及照片、视频等证明材料,若文件附件过大,请将附件打包压缩上传至网盘后提交。社会实践网络平台使用方式参考社会实践网络平台操作指南(附件2)。

2. 推优答辩。学院于9月28日18:30进行暑期社会实践推优答辩,地点在公共管理学院大楼201。各实践队伍须于9月27日24:00前将答辩PPT发送至邮箱zjuggxyftw@163.com。现场若有纸质材料,可自行准备。

3. 查收证明。通过院系审核、校团委审批后,各团队可于“社会实践”-“社会实践证明”模块查收社会实践证明(PDF格式)。

二、校级先进评选办法

1. 校级优秀团队。面向有意向参与2026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评比的实践团队。要求实践主题鲜明,前期准备充分,实践内容丰富,取得的成果较为显著;与实践地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有明确的合作项目与服务范围。在校级优秀团队的评选基础上产生校级十佳团队。

2. 校级先进个人。面向参与2026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在读浙江大学本科生、研究生。要求全程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实践后认真总结,撰写实践报告,报告能够体现作者对社会现象的理解,突出问题意识与系统思维。校级先进个人将在综合评定的基础上产生。

3. 校级优秀论文。面向参与2026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本科生、研究生所撰写的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等。要求具有较高的学术性、思想性和理论水平;格式参照附件3。校级优秀论文将在综合评定的基础上产生。

三、其他事项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吴同学,联系方式:15267005761,联系邮箱:zjuggxyftw@163.com。

 

附件1:公共管理学院2026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总结表.doc

附件2:社会实践总结系统操作指南.pdf

附件3: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调研报告及论文格式样本.doc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