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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MPA班级活动经费的通知
为了增强MPA班级同学之间、班级与班级之间、学院与学生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增进情感交流,也为了丰富学生课余生活,营造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学院文化氛围。中心将向学院申请学生活动经费用于支持MPA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文体活动、联谊活动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班级
目前在本校就读的MPA各班级,包括2013级、2014级周末班,2013级西部班, 2012级、2013级、2014级全日制MPA班。
二、申请内容
每个活动项目可以班级为单位申报或与其他班级联合申报。要求有具体的活动方案,如项目名称、目标、任务、预期效果以及经费预算并填写申请表(见附件)
三、申请时间
2015年3月28日-4月13日。
四、项目评审
MPA教育中心将对各班级申报的活动方案进行评审。评审
通过后即可实施。活动经费采取发票报销方式支付。
五、其他说明
1、社会实践:每次时间为1天,可由外地同学联系当地有关部门,半天学习交流,半天参观考察(MPA可提供车辆和中午工作餐)。
2、文体活动:可包括演讲、辩论赛、拓展训练、体育比赛等。
3、每个班级申请项目数不限,中心不保证每个班级都能审批到申请项目。对参与面广、人数多的项目或活动经费能得到其他赞助的项目优先审批。
4、活动结束后应向中心提供有关新闻稿。
5、活动方案通过后,活动也可申请由MPA中心组织实施。
未尽事宜由MPA中心审议决定。请各班级按要求填写申请表(附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MPA办公室(蒙民伟楼304-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jumpa@vip.163.com)。
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