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意见》(浙大本发〔2008〕3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特对我院2012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做出如下安排,请各系、各专业和2012届毕业生遵照执行。
一、毕业论文前期准备
1. 毕业论文资格审查
根据本科生院关于“学籍管理细则”的补充条款,进入预计毕业生名单的条件为四年制学生获得有效学分110分,五年制学生获得150分。据此,学院本科生办会做进一步筛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同学在期末前通知本人和各系、各专业。
对预备降级完成学业而又想提前完成毕业论文写作的,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专业负责人签字后报学院本科生办备案。
2.选题和确定指导教师
详见“本科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阶段工作安排”。
二、《实施意见》中规定的毕业论文环节主要包括课题调研及查阅资料、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毕业论文答辩和评分等。
学院为确保本科生毕业论文质量,要求各系、各专业集中力量组织好开题报告答辩、中期检查、毕业论文匿名评审和论文答辩等各项工作。
三、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具体内容 | 相关事项 |
2011年12月中旬前 | 准备阶段 | 资格审查 | 资格初审已经完成,不具备论文写作资格的同学将在期末前通知。 |
选题、确定指导教师 | 请各指导老师务必仔细阅读《原则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 ||
完成选题的系统申报和审核工作。 | |||
2012年1月15日前 | 开题报告答辩 | 第一批 | 1.各系组织检查毕业论文前期工作; 3.将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外文翻译等材料上传; 4.各系组织开题报告答辩。 |
3月1日前 | 第二批 | ||
3月20日-4月20日 | 中期检查 | | 由学校和学院组织进行: |
4月25日-5月30日 | 论文评审 | 第一次送审 | 1.由各系进行格式确认,隐去作者和指导教师姓名后,每位同学提交送审论文一式3份。 |
论文修改和再次送审 | 1.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本人、指导教师和各系。 | ||
6月1日左右 | 论文答辩 | 答辩资格审查 | 因课程修读、论文评审等原因不能参加论文答辩的,在答辩前一周通知。 |
组织答辩 | 1.网上公示各系上报的答辩分组情况; 2.本科办进行论文格式确认,根据答辩组成员人数上交学位论文定稿本; 3.答辩后论文修改经答辩组组长确认。 | ||
6月10日前 | 材料归档 | | 上交修改后的论文定稿本1份; 论文电子版按照学校规定上传。 |
四、其他事项请遵照《原则意见》落实。
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管理办公室
2012年1月15日
附件1:浙江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施意见(推荐阅读版本)
附件2: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匿名评审的实施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