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博士生,
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浙大研究[2012]22号)、《浙江大学关于完善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大发研[2013]122号)的文件要求,公管学院现开展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见附件1)相关要求通如下:
一、中期考核对象
②已超过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尚未通过中期考核的博士生
二、学科考核组构成及其负责人
公管学院所属各学科共分为4个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所涵盖的二级学科及考核小组成员详见附件2。
三、考核程序
考核学生填 “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见附件3),导师签字并汇总所指导学生的中期考核表,由学科组组织考核,各学科具体考核时间由学科组确定,学科组秘书负责将考核表及考核结果于3月14日前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否则无法发放岗位助学金。
四、考核结果及岗助金标准
考核可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岗位助学金学校部分中期考核前每生每月1200元,中期考核合格后学校部分每生每月2000元;未通过中期考核仍保留博士生资格的按照考核前标准发放。
五、信息录入
参加考核的博士生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期考核页面进行个人相关信息录入。
(若有问题请咨询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朱建芳;电话:56662026;电邮:zjhorsezhu@zju.edu.cn)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