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您好!根据《关于加强浙江省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浙江大学教职工疗休养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的规定,学院工会将于2017年春季组织教职工第二次疗休养(已参加过2016年疗休养的教职工将不再享受)。初定安排如下:
活动地点:舟山 出发时间:3月23(周四)-26日(周日) 活动时间:4天
具体出行线路详见附件。请有意参加此次疗休养的教职工,请在3月9日下班前,回复本人姓名+本人身份证号码至本邮件。如有其它疑问,也可致电院办董宁宁:56662021.
注:凡是学校事业编制的在职在岗教职工,均可报名参加由校或院级工会组织的疗休养活动。每年参加疗休养活动人数原则上控制在学校在职在岗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此次参加疗休养教职工人数限定在32人),即每3年为一个实施周期。教职工每一周期只能享受一次疗休养活动,未参加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能相互转让或顶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