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程思遥发布时间:2018-03-12浏览次数:151

各位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毕业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办法(试行)》(浙大研发〔201517号)及学校研工部通知要求,公共管理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现就开展2018年毕业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

全日制非在职学制内毕业学年研究生(不包括延期毕业研究生)。

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毕业学年有优秀研究成果者。

在本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评选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

2、未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课程;

3、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注册、不按时足额缴纳学费。

奖励标准:

我院2018年可推荐奖励名额为2,奖励金额为5000/人。

评选流程:

毕业研究生自主申请,填写2018年院系毕业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1,于3月20日前将纸质档交至程老师处,并将电子档发送至spa@zju.edu.cn,邮件命名为“XX同学申请毕业研究生奖学金”。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申请情况择优推荐。

评选说明:

(一)成果必须由研究生个人独立或者与他人合作完成但成果署名中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者与导师合作完成(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浙江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成果包括:学术论文、著作(含章节)、调查或研究报告、专利等。其中,学术论文和著作要求具有原创性,且已录用或发表;调查或研究报告需要有专业认可度;专利已进入公示、实质审查或授权阶段。

(二)研究成果必须为20179月至今累计产出,且之前未以任何形式参加过20162017学年校级评奖评优。对于违反者,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收回奖金,并通报有关单位。

(三)填写成果名称时请根据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附件2-科研成绩计分细则要求,补充填写每项成果的分值,并计算科研成绩总分



如有疑问,请联系程老师56662036.


附件1:2018年院系毕业研究生奖学金汇总表.xlsx

附件2: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细则.docx

 

公共管理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8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