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浙江大学2017-2018学年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将竺可桢奖学金、特别奖学金、唐立新相关奖学金的申请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依据及对象
(一)评奖评优依据
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以《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3〕85号)和《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细则(2016年9月修订版)》为依据,请参评学生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和规定。
(二)评奖评优对象
1.各类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
5)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在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考核中无不及格科目(部分奖项除外,详见细则),学年总课程平均GPA不低于2.5。
3.当学年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学生,取消其各类奖学金评选资格。
二、竺可桢奖学金的申报工作
竺可桢奖学金是学校最高层次的奖学金,每学年在全校范围内评选本科生12名,奖励金额20000元。竺可桢奖学金在当学年其他奖项完成前评选,获奖人选除须符合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学习与品行特别优秀,至少两次获学校颁发的优秀学生(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和至少两次获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含当学年预评通过的);
2.在学术上有较深入的研究,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并取得较显著成果。
申请“竺可桢奖学金”的同学须填写《浙江大学竺可桢奖学金申请表》、《个人先进事迹》和《竺可桢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以上表格和材料不得随意改变格式。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于9月25日17:00前将所有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并以“专业班级+姓名+竺可桢奖学金申请”命名后发送至ggpjpy@163.com,纸质版正反双面打印并签名后上交至蒙民伟楼353学院团委朱老师处或投放至304-3门口154号团委信箱。
三、特别奖学金的申报工作
特别奖学金用于奖励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为学校赢得较高荣誉,为社会作出较大贡献的学生。具体规定见《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特别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大发学〔2007〕17号)。
申请“特别奖学金”的同学须填写《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特别奖学金推荐表》、《申请理由证明材料》和《浙江大学特别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以上表格和材料不得随意改变格式。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于9月25日17:00前将所有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并以“专业班级+姓名+特别奖学金申请”命名后发送至ggpjpy@163.com,纸质版正反双面打印并签名后上交至蒙民伟楼353学院团委朱老师处或投放至304-3门口154号团委信箱。
四、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的申报工作
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以浙江大学目前认定的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为准)和科技创新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具体规定可参见《浙江大学本科学生研究与创新奖学金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1〕121号)。
研究与创新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和二等奖,每人每学年限获一次。
(一)研究与创新一等奖学金
研究与创新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元,申报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学科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2.获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其他国家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3.获校级学科性竞赛特等奖;
4.论文(第一作者)被SCI、EI、ISTP全文收录或在国际权威学术刊物、国内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
5.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成果获省、部级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6.关心和支持学校的改革和发展,积极为学校教学、管理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及可行性方案,并经学校认定对办学有突出贡献;
7.取得其他经学校认定的较突出的成绩。
(二)研究与创新二等奖学金
研究与创新二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为500元,申报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际大学生学科竞赛奖或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二等奖;
2.作品入选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在省级相关竞赛中获二等奖;
3.获校级学科性竞赛一等奖;
4.论文(第二作者)被SCI、EI、ISTP全文收录或在国际权威学术刊物、国内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
5.获省级以上大学生辩论赛前三名;
6.取得其他经学校认定的较突出的成绩。
申请“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的同学须填写《浙江大学研究与创新奖学金评审表》、《申请理由证明材料》和《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统一申报表》。
以上表格和材料不得随意改变格式。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于9月27日17:00前将所有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并以“专业班级+姓名+研究与创新一等/二等奖学金申请”命名后发送至ggpjpy@163.com,纸质版打印并签名后与证明材料一同上交至蒙民伟楼353学院团委朱老师处或投放至304-3门口154号团委信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唐立新相关奖学金的申报和推荐工作
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培养更多优秀敬业的高素质人才,新尚集团董事长唐立新先生特在我校设立“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浙江大学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和“浙江大学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以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和认真工作。
(一)唐立新奖学金
1.奖励对象
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大一新生除外)。
2.奖励名额
今年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评选名额还未确定,依然实行累计制(新评+历年续聘)。我院可推荐唐立新奖学金候选人名额暂时未定,后续会统一公布。
3.奖励标准
本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年。奖学金获得者自获奖之日起,凡经复审合格可连续获得奖励直至完成学业(最高至博士毕业),包括攻读其他高校(含境外高校)硕士、博士和从事博士后研究。
4.申请条件
1)基本条件:
①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②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思想道德评价等级优秀;
③学习勤奋,成绩优异,身心健康;
2)必要条件(至少符合其中一个条件):
①学校成绩专业排名前10%(含10%),且无挂科及重修;
②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获校级以上表彰,如见义勇为、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等;
③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④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⑤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⑥在文体活动中,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队员或演员);
⑦在其它方面有突出事迹或专长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
5.申请要求
申请“唐立新奖学金”的同学须填写《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和《唐立新奖学金推荐人选基本信息表》。
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于9月27日17:00前将所有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并以“专业班级+姓名+唐立新奖学金申请”命名后发送至ggpjpy@163.com,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双面打印并签名后上交至蒙民伟楼353学院团委朱老师处或投放至304-3门口154号团委信箱。
6.其他事项
①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将自动加入“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获得者团队”,自觉认同团队章程,自愿参加团队组织的各类活动。
②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有资格申请唐立新教育发展基金的其它资助项目,如唐立新助学金(家庭贫困生)、海外交流基金、留学基金等;
③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每年需向学工部提交继续获得本项奖学金的申请报告,经审查合格后公布续评名单。
(二)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1.奖励对象
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及学生干部骨干(大一新生除外),其中学生干部骨干包括校院两级学生会骨干、班委骨干、团支书、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优秀学生社团骨干等。
2.奖励名额及标准
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每年评选10名左右,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每年评选7名左右,奖励标准均为10000元/人•年。我院可推荐优秀学生标兵或者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候选人名额暂时未定,后续会统一公布。
3.申请条件
1)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
①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②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③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思想道德评价等级为优秀;
④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合格及以上等级;
⑤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⑥当学年无违纪违规行为;
⑦在学术、体育、精神文明建设、文艺、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卓越成绩。
2)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①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②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③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思想道德评价等级为优秀;
④在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和社团中担任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能力突出,业绩显著,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起到了学生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
⑤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合格及以上等级;
⑥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⑦学习成绩排名前30%及以上。
4.申请要求
申请“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的同学须填写《浙江大学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申请表》和《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推荐人选基本信息表》;申请“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的同学须填写《浙江大学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申请表》和《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推荐人选基本信息表》。
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于9月27日17:00前将所有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并以“专业班级+姓名+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申请”或“专业班级+姓名+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申请”命名后发送至ggpjpy@163.com,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双面打印并签名后上交至蒙民伟楼353学院团委朱老师处或投放至304-3门口154号团委信箱。
5.其他事项
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有资格直接参加本年度唐立新奖学金面试,不占用院系、学园推荐名额,面试通过者可获得唐立新奖学金(荣誉兼得,但奖金不兼得)。
以上奖学金后期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将另行通知。其他评奖评优事项也将另行通知。
如有问题,请咨询朱老师0571-56662037或朱同学18867117872。
附件1: [文件]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3〕85号).pdf
附件2: [文件]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细则(2016年9月修订版).pdf
附件3: 《浙江大学竺可桢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4: 《个人先进事迹》.doc
附件5: 《竺可桢奖学金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7: 《浙江大学特别奖学金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9: 《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统一申报表》.xls
附件10:《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12:《浙江大学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13:《唐立新优秀学生标兵奖学金推荐人选基本信息表》.xls
附件14:《浙江大学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15:《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推荐人选基本信息表》.xls
公共管理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