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评奖4号通知】关于做好公共管理学院2018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程思遥发布时间:2018-09-29浏览次数:261

各位研究生研究生:

接学校通知,即日开展2018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评比工作。今年暑期,在学校党委的高度重视下,在各部门、各学院(系)的大力支持和参与下,浙江大学2018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围绕笃行奋进新时代,实践筑梦新征程实践主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校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双一流建设方案,坚持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培养方针和有理想、有境界、有品格、有才华的内涵要求,组织广大研究生广泛参与各种类型社会实践,展现了研究生良好风采,取得了良好成效。为深化实践成效,总结经验成果,宣传先进典型,扩大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影响力,现将2018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考核和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一、校院两级基地及相关类型社会实践总结与评比

(一)参加今年校院两级基地社会实践和其他形式社会实践所有研究生和指导老师按以下要求做好总结和材料报送工作:

1.个人总结材料(必选):社会实践考核表(需实践单位签署意见和盖章鉴定)、个人总结、个人实践成果、实践照片、调查问卷、调研报告等,该项材料由研究生个人于106日之前上传至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系统。

2.团队总结(必选):各实践团队须撰写团队总结(撰写要求参见系统模版)(见附件1,该项材料请院级基地“展翅计划”、“青知计划”负责人于10524:00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至邮箱zjuggxytzz@163.com,命名方式为“2018年社会实践院级基地-XX计划-团队总结”。

3.团队调研报告(必选):按照通知要求撰写若干篇调研报告,该项材料请院级基地“展翅计划”、“青知计划”负责人于10524:00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至邮箱zjuggxytzz@163.com,命名方式为“2018年社会实践院级基地- XX计划-团队调研报告

(二)奖项设置与评选办法

1.研究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参与院级基地“青知计划”与“展翅计划”社会实践的个人可申请本项荣誉。由指导老师进行评定,优秀比例不超过参加实践人数的20%;评为优秀的研究生即为当年度校级研究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评选标准:

1)圆满完成实践任务,完成课题项目等实践任务,受到实践单位好评;

2)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社会调研;

3)认真总结实践活动,撰写出不少于1500字的总结报告。

 

请申请人将《研究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2及其他支撑材料于10524:00前将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zjuggxytzz@163.com,命名方式为“XX计划-学号-姓名-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纸质版于10617:00前交至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紫金港校区蒙民伟楼团委办公室353

获得推荐的研究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名单将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研究生本人进入研究生评奖评优系统提交申请。

 

2.研究生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校级基地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由各指导老师会同基地根据调研报告质量进行推荐,院级基地及其他形式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由各学院(系)进行推荐,各校级基地及各学院(系)至多可申报3篇调研报告。

评选标准:

1)报告选题能结合时代背景,紧扣实际问题,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2)调查方法正确,数据丰富可靠,逻辑分析严密;

3)调研结论具有原创性、前瞻性和可行性,为当地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

由各团队负责人填写《研究生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申请表》(见附件3与推选出的调研报告于10524:00前将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zjuggxytzz@163.com,命名方式为“XX计划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1”(两篇及以上则依次以23命名)。

3.研究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校级基地社会实践团队可直接申请,院级基地社会实践团队由各学院(系)进行推荐,各学院(系)可申报一支优秀团队。

评选标准:

1)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准备充分,主题突出,内容丰富,效果明显,具有实质性成果,为当地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实践团队成员展现出良好精神风貌和奉献精神;

3)积极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理论实践活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由各团队负责人填写《研究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申请表》(见附件4与推选出的调研报告于10524:00前将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zjuggxytzz@163.com,命名方式为“XX计划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4.研究生社会实践单项奖

研究生社会实践单项奖评选标准参考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选标准。

请申请人将《研究生社会实践单项奖推荐表》(见《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17-2018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及其他支撑材料于10524:00前将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zjuggxytzz@163.com,命名方式为“XX计划-学号-姓名-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纸质版于10617:00交至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紫金港校区蒙民伟楼团委办公室353。获得推荐的社会实践单项奖名单将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研究生本人进入研究生评奖评优系统提交申请。

附件1:院级-团队总结.doc

附件2:院级-研究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推荐表.xls

附件3:院级-研究生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申请表.doc

附件4:院级-研究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申请表.doc

附件5:调查问卷模板.doc

附件6:个人总结模板.doc



 

 

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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