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本科生外设奖学金评选和奖学金公开答辩会相关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者:朱建梅发布时间:2018-10-03浏览次数:448

各位本科生同学: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7-2018学年本科生外设奖学金评比工作即日启动。现将具体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依据及对象

(一)评奖评优依据

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以《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385号)和《浙江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暂行办法》浙大发本〔2008115)为依据,请参评学生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和规定。

(二)评奖评优对象

1.各类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

5)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在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考核中无不及格科目(体育生特殊考虑),学年总课程平均GPA不低于2.5

3.当学年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学生,取消其各类奖学金评选资格。

二、外设奖学金的评选

(一)申请资格

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定相关文件规定,外设奖学金原则上在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即已预评为学业奖学金且综测为优秀)和单项奖学金的学生中评定。外设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奖励名额和奖励金额根据设奖要求而定。

(二)评选办法

外设奖学金采取公开答辩制度。具备申请资格的同学向学院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核通过后,统一安排公开答辩,最终以答辩成绩排序确定各外设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三)名额分布

2017-2018学年我院外设奖学金参考名额20个左右,具体数量和名额分配后续会以学校通知为准进行更新。

(四)评选要求

【光华奖学金】

1、表现优秀,前一年综合评估排名为本专业前30%以内,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2、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同学优先;

32个及以上名额的学院要求少数名族学生至少一名。

【南都三等奖学金】

1、遵纪守法,诚实、品行端正;

2、学习努力,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在本专业中名列前茅,体育达标;

3、创新奖授予在某一学科或领域取得显著成绩的本科学生,参照校“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细则;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永平奖学金】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年德育考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50%

2、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学业成绩综合排名专业年级前20%

3、本奖学金者不能兼得学校其他外设奖学金。

【恒逸奖学金】

1、学习成绩优异,在本专业年级名列前茅(前10%);

2、至少一次获学校颁发的“优秀学生(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3、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可提供如下相应材料:研究报告、实习报告、发表的论文、各种获奖证明等)。

【浙江大学不动产基金奖学金】

1、符合学校外设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2、面向在校三年级本科生。

备注:建工学院面向建筑系、城规系。

【大北农奖学金】

1、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品学兼优学生;

3、适当向动物科学学院及设奖较少的学院倾斜。

【省政府奖学金】

1、学籍在公共管理学院的三、四年级本科生(不包括竺院学生)和16级体育生;

2、符合学院评奖评优的基本要求;

3、学习成绩优异,获得(或预评)当学年学业二等及以上奖学金(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当学年综合测评等级为优秀;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五)申请要求

1.符合外设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填写《浙江大学2017-2018学年度外设奖学金评审登记表》和《公共管理学院奖学金申请汇总表》。请务必按照格式要求填写表格。

2.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将所有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并以“外设奖学金申请+专业班级+姓名”命名后于1081200发送至ggpjpy@163.com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双面打印并签名后于108800-1200上交至蒙民伟楼353学院团委朱老师处,并现场核对申请材料信息后签字确认。逾期视作放弃申请资格。

 

五、奖学金公开答辩

公共管理学院2017-2018学年本科生奖学金公开答辩拟定于109~13进行,主要包括学业一等奖学金答辩及外设奖学金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分组信息另行通知,请关注近期院网有关通知。

 

如有问题,请咨询朱老师0571-56662037或徐同学18867109163

 

附件1《浙江大学2017-2018学年度外设奖学金评审登记表》.doc

附件2《公共管理学院奖学金申请汇总表》.xls

 

公共管理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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