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本科生同学: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7-2018学年本科生外设奖学金评比工作即日启动。现将具体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依据及对象
(一)评奖评优依据
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以《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3〕85号)和《浙江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暂行办法》(浙大发本〔2008〕115号)为依据,请参评学生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和规定。
(二)评奖评优对象
1.各类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等级;
5)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在教学计划规定的必修课程考核中无不及格科目(体育生特殊考虑),学年总课程平均GPA不低于2.5。
3.当学年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的学生,取消其各类奖学金评选资格。
二、外设奖学金的评选
(一)申请资格
根据学校奖学金评定相关文件规定,外设奖学金原则上在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即已预评为学业奖学金且综测为优秀)和单项奖学金的学生中评定。外设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奖励名额和奖励金额根据设奖要求而定。
(二)评选办法
外设奖学金采取公开答辩制度。具备申请资格的同学向学院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核通过后,统一安排公开答辩,最终以答辩成绩排序确定各外设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三)名额分布
2017-2018学年我院外设奖学金参考名额20个左右,具体数量和名额分配后续会以学校通知为准进行更新。
(四)评选要求
【光华奖学金】
1、表现优秀,前一年综合评估排名为本专业前30%以内,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考虑;
2、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同学优先;
3、2个及以上名额的学院要求少数名族学生至少一名。
【南都三等奖学金】
1、遵纪守法,诚实、品行端正;
2、学习努力,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在本专业中名列前茅,体育达标;
3、创新奖授予在某一学科或领域取得显著成绩的本科学生,参照校“研究与创新奖学金”细则;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永平奖学金】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年德育考评排名列专业年级前50%;
2、刻苦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学业成绩综合排名专业年级前20%;
3、本奖学金者不能兼得学校其他外设奖学金。
【恒逸奖学金】
1、学习成绩优异,在本专业年级名列前茅(前10%);
2、至少一次获学校颁发的“优秀学生(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3、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可提供如下相应材料:研究报告、实习报告、发表的论文、各种获奖证明等)。
【浙江大学不动产基金奖学金】
1、符合学校外设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2、面向在校三年级本科生。
备注:建工学院面向建筑系、城规系。
【大北农奖学金】
1、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品学兼优学生;
3、适当向动物科学学院及设奖较少的学院倾斜。
【省政府奖学金】
1、学籍在公共管理学院的三、四年级本科生(不包括竺院学生)和16级体育生;
2、符合学院评奖评优的基本要求;
3、学习成绩优异,获得(或预评)当学年学业二等及以上奖学金(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当学年综合测评等级为优秀;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五)申请要求
1.符合外设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须填写《浙江大学2017-2018学年度外设奖学金评审登记表》和《公共管理学院奖学金申请汇总表》。请务必按照格式要求填写表格。
2.有意向申请的同学请将所有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并以“外设奖学金申请+专业班级+姓名”命名后于10月8日12:00前发送至ggpjpy@163.com;纸质版一式两份、正反双面打印并签名后于10月8日8:00-12:00间上交至蒙民伟楼353学院团委朱老师处,并现场核对申请材料信息后签字确认。逾期视作放弃申请资格。
五、奖学金公开答辩
公共管理学院2017-2018学年本科生奖学金公开答辩拟定于10月9日~13日进行,主要包括学业一等奖学金答辩及外设奖学金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分组信息另行通知,请关注近期院网有关通知。
如有问题,请咨询朱老师0571-56662037或徐同学18867109163。
附件1:《浙江大学2017-2018学年度外设奖学金评审登记表》.doc
公共管理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8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