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秋冬学期“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杜锦佩发布时间:2019-10-18浏览次数:202

各本科生、研究生团支部: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和团十八大精神,党的群团工作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团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相关要求,夯实基层组织建设,着力保持和增强共青团建设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严抓团干部、团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加强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校团委的统一部署,学院团委定于10月至12月集中开展2019-2020学年秋冬学期“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大力推进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

1.加强团支部工作制度规范建设。各支部应科学合理的设置好团的组织架构,确保团的组织对团员青年的全覆盖,全面推进本科和研究生新生团支部“班团一体化”建设;加强团工作制度规范化建设,落实好支部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议、团小组会议,落实好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定期组织团员上好团课,充分发挥团支部的引领作用。

2.开展“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各支部应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附件2),广泛参与“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发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引领示范作用。各团支部请于111024:00前将《浙江大学2019-2020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zjuggxyftw@163.com(邮件请注明“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团支部名称”),纸质版交至丹阳三舍131信箱。

(二)增强团组织的政治性,加强团组织思想建设

3.持续开展“四进四信”活动暨“青年大学习”行动。各团支部要聚焦学深讲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共青团思想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核心业务,通过广泛深入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理论报告会、读书会、典型人物分享会、校外主题实践等各类形式,引导广大青年形成对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践认同、理性认同、情感认同。

4.积极组织开展团日教育活动。各团支部在10月——11月需要至少举办一场主题团日活动。可供参考的活动形式有:专题学习讨论会、社会实践成果报告会、校内外志愿服务和公益行动以及其它受团员青年喜爱的活动形式,并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工具加强团日活动的线上线下联动,增强团日活动的教育效果。可供参考的主题有: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学习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等;爱国主义。

(三)扎实推进团学干部教育培训,强化团学干部队伍建设

5.推进全校挂职团干部选拔与任用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择优从研究生或高年级本科生中选拔学生骨干担任挂职团干部,承担团的具体工作。注重挂职团干部的梯队建设,扩大基层团组织的干部储备,在实际工作中锻炼和培养年轻团干部,并择优输送到上级团组织挂职锻炼。

6.扎实推进团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本院团委将组织开展团干教育培训,提升团干的政治素养、理论水平、领导力和业务能力。重点加强对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的教育培训工作,重视团学骨干作用的发挥。校团委将统一组织浙江大学团校2019年秋冬学期集中培训班,重点针对全校本科及研究生新生团支书、各学院学生挂职团干部、各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团学干部以及校院两级青马工程学员开展专题培训(具体通知另发)。

(四)坚持规范制度建设,增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实效

7.做好基础团务工作。充分利用“智慧团建”系统,做好线上线下团员注册、年度团情况统计等,详实掌握团建基础数据,确保与“智慧团建”系统统计数据相一致。使用好团支部工作手册,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做好团费收缴工作,规范团费使用。

8.规范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的使用。各团支部应根据《浙江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经费使用,确保支持学生团支部开展工作和活动的经费到位。团建经费每个团支部每学年1000元,需自行申请报销;各团支部在开展活动前请务必先将活动策划及预算方案上交至学院团委;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请详细记录在《团支部工作手册》上。各基层团支部支出报销时,应填写“浙江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报销申请表”,内容包括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参与人数、活动成效以及经费开支明细等,连同报销的票据,经学院团委审核后,填写财务报销汇总单予以报销。

二、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突出重点。各团支部要重视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团支部特点,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制定相应实施计划和方案。

2.充分发动,活跃支部。要通过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法,尊重团员青年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团员的积极性,及时了解、检查和督促团员在基层团组织建设月中的活动情况,帮助团员解决实际问题。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发挥宣传媒介的引导功能,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及时向校内外媒体报送相关活动信息,扩大活动影响,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三、评审表彰    

请各团支部做好本次团建月活动的总结工作,本次团建月活动中的工作成效,将作为年度各类评优的重要依据。请将总结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优选的3-5张活动照片(电子版)于121前报至学院本科生团总支组织部(电子材料请发送至zjuggxyftw@163.com,纸质材料请交至丹阳一舍503信箱)。


附件1:浙江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docx

附件3:浙江大学2019-2020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doc


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2019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