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研究生评奖4号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徐锦浩发布时间:2021-09-24浏览次数:822

各位研究生:

浙江大学2021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以“学党史,强精神,做贡献”为实践主题,紧密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要历史契机,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和人才培养目标,在各部门、各学院(系)的大力支持和参与下,组织广大研究生安全有序参与综合型基地社会实践、“凌云”研究生赴重点单位社会实践、“公毅计划”政务实践以及其他院级基地社会实践。浙江大学研究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取得了良好成效,充分展现了研究生的优秀风采。为总结经验成果,宣传先进典型,扩大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影响力,现将2021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考核和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一、综合型基地及专项计划社会实践总结与评比

(一)参加综合型基地、“凌云”计划、“公毅计划”政务实践及其他院级基地社会实践的所有研究生和指导老师按以下要求做好总结和材料报送工作:

1.个人总结材料(必选):个人总结、个人实践成果、社会实践考核表(需实践单位签署意见和盖章鉴定)、调研报告、调查问卷等,该项材料由研究生个人于930日之前上传至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系统

2.团队总结(必选):各实践团队须撰写团队总结(撰写要求参见系统模版)(见附件1,该项材料请院级基地“展翅计划”、“青知计划”、“凌云”计划浙江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公毅计划”湖州基地、“公毅计划”湄潭基地、“湄潭支教”负责人联系指导老师完成,该项材料交由指导老师上传至系统,截止时间为101024:00前。

3.团队调研报告(必选):按照通知要求撰写若干篇调研报告(见附件2,该项材料请院级基地“展翅计划”、“青知计划”、“凌云”计划浙江省卫生健康信息中心、“公毅计划”湖州基地、“公毅计划”湄潭基地、“湄潭支教”负责人联系指导老师完成,该项材料交由指导老师上传至系统,截止时间为101024:00前,同时请指导老师或团队负责人将团队总结和团队调研报告的材料打包发送至spa@zju.edu.cn,名方式为“2021年社会实践院级基地-展翅计划/青知计划/凌云计划/公毅计划湖州/公毅计划湄潭(五选一)-团队材料”。

4.新闻媒体报道:填写“院级-浙江大学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信息报送表(见附件3”,整理并上报相关纸质媒体新闻报道或网络媒体报道信息。该项材料交由指导老师上传至系统,截止时间为101024:00。”

(二)奖项设置与评选办法

1、研究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参与“凌云”计划、“公毅计划”“展翅计划”、“青知计划”、“湄潭支教”社会实践的个人可申请本项荣誉,优秀比例不超过参加实践人数的20%;评为优秀的研究生即为当年度校级研究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评选标准:

1)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在团队中发挥积极作用,

2)圆满完成课题研究、社会调研等实践任务,受到实践单位好评;

3)认真完成实践总结,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总结报告;

请申请人将《院级-研究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4及其他支撑材料交由社会实践基地负责人,命名方式为“凌云计划/毅计划湖州/公毅计划湄潭/展翅计划/青知计划/(五选一-学号-姓名-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由各团队负责人汇总后于93024:00前将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spa@zju.edu.cn纸质版于93017:00前交至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新大楼109杜老师处。

2.研究生社会实践单项奖

详见【2021年研究生评奖3号通知】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https://webplus.zju.edu.cn/spaoffice/2021/0924/c14760a2424701/page.psp

3.研究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综合型基地社会实践团队可直接申请,“凌云”计划、公毅计划及其他优秀院级基地社会实践团队由各学院进行选拔推荐,学院可申报一到两支优秀团队。

评选标准:

1)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准备充分,主题突出,内容丰富,效果明显,具有实质性成果,为当地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实践团队成员展现出良好精神风貌和奉献精神;

3)积极开展“四个一”活动,深入推进“行走的党史教育课堂”党史学习教育,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由各团队负责人联系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推荐工作并上传《院级-研究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申请表》(见附件5至社会实践系统,截止时间为101024:00,同时请将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spa@zju.edu.cn命名方式为“凌云计划/公毅计划湖州/公毅计划湄潭/展翅计划/青知计划/湄潭支教(六选一)–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4.研究生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综合型基地社会实践调研报告由各指导老师会同基地根据调研报告质量进行推荐,“凌云”计划、公毅计划及其他优秀院级基地社会实践由学院进行推荐,各综合型基地及学院至多可申报3篇调研报告。

评选标准:

1)报告选题能结合时代背景,紧扣实际问题,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2)调查方法正确,数据丰富可靠,逻辑分析严密,格式规范;

3)调研结论具有原创性、前瞻性和可行性,为当地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

4)报告需符合学术规范,无剽窃观点、抄袭等情况。

由各团队负责人填写《院级-研究生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申请表》(见附件6与推选出的调研报告于93024:00前将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spa@zju.edu.cn,命名方式为“凌云计划/公毅计划湖州/公毅计划湄潭/展翅计划/青知计划/(五选一)–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1”(两篇及以上则依次以23命名)。

5.研究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综合型基地指导老师自行提出申请;“凌云”计划、公毅计划及其他优秀院级基地社会实践由各学院(系)推荐,各学院(系)可申报一名。由指导老师上传《院级-研究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老师申请表》(见附件7至社会实践系统。

评选标准:

1)全程参与指导社会实践;

2)所指导的实践团队取得较好的实践成效;

3)与实践当地有良好的沟通,在学校与各实践地之间起到良好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其他形式社会实践总结

参加其他形式社会实践的博士生须提交个人总结材料(必选):个人总结报告、社会实践考核表(需实践单位签署意见和盖章鉴定)、调研报告(见附件8压缩包),该项材料由研究生上传至系统,个人材料上报时间:即日起至930。其他形式社会实践总结由学院进行评定,评定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

三、其他事项

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社会实践为博士生培养的必修环节,社会实践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生,需重新申请社会实践,否则不能如期毕业。请相关研究生按照要求规范、及时提交相关总结材料。

联系电话:杜老师56662015

          徐同学18867109163

 附件1:院级-团队总结必选.doc

附件2:院级-团队调研报告.doc

附件3:院级-研究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推荐表必选.xls

附件4:院级-浙江大学研究生暑期社会实践信息报送表.xlsx

附件5:院级-研究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申请表.doc

附件6:院级-研究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老师申请表.doc

附件7:院级-研究生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申请表.doc

附件8:其他形式社会实践上传材料.zip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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