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响应学校人才培养计划,落实学生综合评价办法,进一步引领学生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规范我院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评价实施办法》(浙大发本〔2017〕117号)和《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的要求,结合公共管理学院实际,现将《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综合评价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荣誉及奖学金评定细则(征求意见稿)》(均适用于2021年及以后入学的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公布,向全院广大师生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可于2021年11月19日前发送邮件至spa@zju.edu.cn反馈。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