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3届毕业生:
你们好!祝贺你们即将跨出学校大门,开始新的人生旅程!按照学校统一部署,2023届毕业生在离校前须办理就业系统信息录入、档案寄送、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户口迁出等手续。四者之间的关系,视个人的具体情况而定(有时有相关性,有时有互斥性,不应照搬身边同学,应多联系单位),各项信息请务必确认无误后再填写电子表单(非常重要):
【本科生】http://spaspaspa.mikecrm.com/UY7ojQt (密码2023);
【研究生】http://spaspaspa.mikecrm.com/YpPosM3 (密码2023)。
现将填写细节和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 就业系统信息录入
1.关于报到证:根据国家《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要求, 2023年起学校不再发放报到证和办理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业务。并将在离校系统中增加去向登记环节,毕业生应在浙江大学就业服务平台完成与用人单位就业协议网签手续、各类录用形式就业、升学、出国(境)及其它毕业去向的登记。
2.就业方案确认:毕业生需在浙江大学就业服务平台(https://www.career.zju.edu.cn/)完善并确认就业方案,请参照页面相关提示说明进行信息填写和材料上传,请尽量完整填写相关内容,并保证标有*号的填写项真实、准确。
3.生涯档案:在就业系统 “生涯档案”板块填写带*号的必填项,填写完后一定要在最后一栏“实际去向”页面点击“保存”。
二、档案寄送
毕业去向确认后(如签三方则须上交打印的纸质三方至109相关负责老师处),毕业生需与就业单位确认档案邮寄信息,并在就业系统中确认“就业方案”中档案信息、填写邮寄表单(见文头)后学院方可为其寄出档案。
(一)寄送流程
1.信息统计:档案寄送信息根据毕业生就业去向以及个人实际情况决定,由毕业生本人提供;学院将根据本人仔细确认后提交的表单(见文头)信息寄送。毕业生必须事先与用人单位(就业)或生源所在地的人社局或人才中心(未就业)等联系确定本人档案接收单位等相关信息。
批次 | 工作签约完成/出国境材料齐全,且表单(见文头)填写完成 | 档案寄送时间 |
第一批 | 6月18日17时前完成的 | 7月中上旬寄送档案 |
第二批 | 6月18日-7月中旬 | 7月底/8月初寄送档案 |
第三批 | 7月下旬-8月中旬 | 8月下旬/9月初寄送档案 |
2.档案整理及寄送:毕业生的学籍档案由学院统筹安排寄送(预计于7月中上旬启动),党建档案原则上与学籍档案一同寄送,寄送方式为邮政部专用EMS标准快递,寄送完成后将在毕业生群内以及就业系统内【档案管理】栏目公示EMS单号,以便毕业生自行查询。
3.毕业生离校后请务必主动与档案接收单位联系并核实是否收到档案,以免出现“死档”或档案遗失等严重后果,并保持个人原有手机畅通三个月以上时间。
(二)表单填写要求
1.收件单位:必须准确填写收件单位全称,不得填虚拟名称或简称;
2.收件人:填写全名,原则上不许简写(如王先生、李小姐);
3.收件地址:必须按省、市、区/县、街道、门牌号码(楼、单元、楼层、房间或柜台号)填写完整,农村地址必须按省、市、区/县、乡、村的顺序填写;不能只填写单位而省略具体地址;
4.收件电话:优先填写手机号码,若填固话号码则须填写“区号-7或8位固话”;
5.邮政编码:如确实无法查到可不填写。
(三)其他说明
1.毕业生登记表为学籍档案中不可缺少的材料。
(1)本科生请按照各班班长通知的具体要求认真填写,并统一由班主任老师填写“院系鉴定”后,于6月12日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至公共管理学院大楼109室金松老师处(“学校意见”一栏空着);
(2)研究生请导师签好意见后,于6月14日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至公共管理学院大楼109室栾永浩老师处(“院系鉴定”、“学校(培养单位)意见”空着);
(3)上交前在封面右上角用铅笔注明学号、姓名、毕业年月。
2.毕业生体检表为学籍档案中不可缺少的材料。
(1)本科生于6月15日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至公共管理学院大楼109室金松老师处(左上角用铅笔标注“学号+姓名”)
(2)研究生于6月15日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至公共管理学院大楼109室栾永浩老师处(左上角用铅笔标注“学号+姓名”)。
(3)本校升学的毕业生可不参加毕业体检,其他毕业生若近期曾参加外校推免体检、单位入职体检等类似体检,可以该体检报告复印件替代毕业生体检表。
(4)毕业体检事宜详见:校医院关于2023届毕业生体检的通知:
http://zhfw.zju.edu.cn/2023/0531/c5074a2765992/page.htm
3. 出国/境毕业生需将《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毕业生出国留学登记表》和学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交至学院(本科生交至金老师处,研究生交至栾老师处)。
三、户口迁出
是否迁出户口依个人需求而定,户口与档案可以分离。毕业生可以选择将户口保留在老家,或迁往工作地(前提是单位同意接收或符合当地政策)。目前户口在我校的毕业生,以学院为单位统一迁出户口,具体如下:
(一)迁出流程
1.学院统一迁出户口:目前户口在我校的毕业生需严格按《本科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填写说明》(附件二)/《研究生毕业生户口迁移信息表填写说明》(附件三)在6月14日17:00前填写表单(见文头),学院收集好户口迁出信息后将上报给学校安保处统一制作《户口迁移证》,并将在六月底统一组织毕业生领取,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学院将不再统一受理,需要毕业生本人自行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2.个人自行迁出户口: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毕业证书照片打印件)至求是派出所(紫金港校区东4一楼服务大厅,0571-87281304)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并在电子离校系统上传《户口迁移证》/《缓迁申请表》照片,安保处通过电子离校。
(二)注意事项
1. 之前户口未迁入我校的毕业生无需进行户口迁出,户口本身就在三墩派出所的杭州籍学生也无需进行户口迁出。
户口未迁入我校的毕业生,在电子离校系统中勾选“户口不在学校”、上传本人现户口页照片后,等待安全保卫处网上审核;如离校系统中安保处一栏已显示通过,则不需单独申请。
2. 户口无论迁往哪里,都需提前与户口迁往地所辖派出所或相关单位进行沟通,确认符合迁入条件后再填写户口迁入地址。
3.户籍地址的正确填写方法:
城市家庭:需要精确到门牌号,如“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xx小区xx幢xx单元xx室”;
农村:一般需要精确到村的门牌号或组;
学校或单位集体户口:需要精确到门牌号,如“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户籍地址错误填写示例:xx派出所;xx有限公司)
4. 务必确保填写的身份证号码的准确性(注意格式)。
5. 《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一个月,毕业生在收到《户口迁移证》后要及时落户。个别因深造而开学才能落户的同学,只要开学报到办理即可。
6.去上海、北京工作因户口审批需缓迁的学生,请到校安保处网页下载缓迁申请表办理离校。填写《浙江大学毕业生户口缓迁申请表》一式两份(附件四);担保人签字,本科生担保人可以为班主任,研究生担保人可以为导师;学院相关负责人审核并盖院级单位公章。将两份表格、家庭户口本首页和户主页复印件一份、担保人校园卡复印件一份递交到户口所在校区保卫办户籍办理点申请户口缓迁。该申请表请在扫描后上传到系统中。未来取得上海北京户籍接收三联单后,才能继续办理户籍与档案等环节。
7.其余注意事项可查看学校保卫处通知,或电话咨询求是派出所(0571-87281304):http://zhfw.zju.edu.cn/2023/0606/c5074a2769512/page.htm
四、党组织关系转接
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接是毕业生离校手续中至关重要的环节。所有毕业生党员均需提供所去党支部名称、基层党委的名称。省外同学还需提供《中国共产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抬头。
(一)填写要求
请所有毕业生党员除填写前文表单(见文头)外,另外再填写《党组织关系转出信息采集表》表单(http://spaspaspa.mikecrm.com/mvYyUEM)。
1.表单涉及的对方党组织相关信息,请务必与接收党组织关系单位确认后准确填写,以免因信息错误导致组织关系无法正常转接;
2.若就业单位未成立党组织,无法直接接收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一般为该单位上级主管调配的人才市场的党组织或单位所在街道/社区的党组织,需和该人才市场或所在街道/社区党组织确认组织关系抬头;
3.出国留学等其他特殊情况的同学组织关系可以转移至家庭所在街道/社区、村等党组织,具体信息也需自行与对方党组织确认。
(二)转接类型
(1)校内转接&浙江省内转接:学院根据此表单信息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内直接发起转接;
(2)浙江省外转接:学院根据此表单信息开具纸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领取后1个月内交给对方党组织,并将盖章后的回执拍照后,将照片发送至spa@zju.edu.cn(邮件主题:【介绍信回执】姓名+学号),并将回执原件寄回至: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大西区文科组团公共管理学院109室,公管学院党委,0571-56662062;学院收到回执后会尽快发起系统内转接,否则无法成功完成转接;
(3)保留党组织关系:仅出国/境毕业生可以申请,须于6月15日(周四)17:00前将填好的《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附件五)电子版发送至spa@zju.edu.cn(邮件主题:【组织关系保留】姓名+学号),纸质版(双面打印,控制在一张纸以内,一式三份)附上学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交至学院团委(公共管理学院109室李老师处)。
(三)时间批次
批次 | 《党组织关系转出信息采集表》表单填写完成 | 纸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领取时间 |
第一批 | 6月16日17时前完成的 | 6月20日/6月21日,原则上需毕业生本人领取,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第二批 | 6月18日-7月中旬 | 7月25日左右,原则上需毕业生本人领取,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第三批 | 7月下旬-8月中旬 | 8月中旬,原则上需毕业生本人领取,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说明:党组织关系转接影响学生本人离校审核,请尽早办理,否则将影响双证学位的领取。
五、团组织关系转接
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做好“智慧团建”系统2023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预通知 (zju.edu.cn)
说明:团组织关系转接影响学生本人离校审核,请尽早办理,否则将影响双证学位的领取。请按照通知说明及时转接,若有困难可联系学院负责老师或同学。
六、离校手续办理
1.电子离校申请: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校务服务网(http://xwfw.zju.edu.cn/)申请电子离校。学院团委将根据党团组织关系转接情况统一审核;各部门审核通过后,本科办或研究生科会自动审核通过。
2.学历学位证书领取:凭离校单领取,领证时间和地点由对应本科办或研究生科老师另行通知,社会学系证书领取由王老师另行通知。
3.代领证书:一般学历学位证书要求本人领取,若确有特殊事由,需附上本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方可代领。
注:若导师离职不在浙大,在申请电子离校时请勿填写导师姓名。若需在假期领取证书,请提前联系各对应研究生科老师。关于学位证其他不明事宜,也请联系各对应研究生科老师咨询。
(再次提醒,上文所涉及表单信息填写务必准确、有效,请各位毕业生提交时仔细确认,我们将按照表单信息进行档案寄送和介绍信等重要毕业材料开具。)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团委、研究生科:
栾老师0571-56662036(研究生就业)
金老师0571-56662037(团组织关系相关、本科生就业)
李老师0571-56662062(党组织关系相关)
董老师0571-56662025(公管学院研究生科)
王老师0571-88208155(社会学系研究生科)
公共管理学院团委(学工办)
202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