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2023年公共管理学院毕业生面向重点单位、西部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奖励对象的公示

发布者:栾永浩发布时间:2023-11-13浏览次数:10

各位2023届毕业生:

  

根据《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重点单位、西部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2019年修订版)》,经过学生申报、学院审核评选,现将2023年第二批公共管理学院毕业生面向重点单位、西部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奖励对象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1113-11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11月1517:00前发送至邮箱spa@zju.edu.cn

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根据《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重点单位、西部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2019年修订版)》对以上对象发放奖励。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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