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秋冬学期“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叶桐发布时间:2024-10-14浏览次数:58

各本科生、研究生团支部:

为组织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重要回信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团十九大目标任务,继续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相关要求,夯实新时代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团的组织力,着力保持和增强共青团建设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学院团委决定于10月至12月集中开展2024-2025学年秋冬学期“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加强团的组织力建设

1.持续开展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各团支部应参考《浙江大学共青团基础团务工作手册》,科学合理地设置团的组织架构,确保团组织对团员青年的全覆盖。完成团支委换届工作,全面推进本科生和研究生新生团支部“班团一体化”建设。加强团工作制度规范化建设,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如实登记在《浙江大学团支部工作手册》中。

2.做好基础团务工作。各团支部需充分利用“智慧团建”系统,做好团员注册、年度团情况统计、学社衔接等工作,详实掌握团建基础数据,确保与“智慧团建”系统统计数据相一致。使用好团支部工作手册,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做好团费收缴工作,规范团费使用。各团支部应根据《浙江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规范经费使用,确保支持团支部开展工作和活动的经费到位。团建经费每个团支部每学年1000元,需自行申请报销;各团支部在开展活动前请务必先将活动策划及预算方案上交至学院团委,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请详细记录在《团支部工作手册》上;各团支部支出报销时,应填写《浙江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报销申请表》(附件3),内容包括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参与人数、活动成效以及经费开支明细等,连同报销的票据,经学院团委审核后,填写财务报销汇总单予以报销。

3.开展“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各团支部应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附件2),广泛参与校院两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发挥“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引领示范作用。

申报截止日期为1030,请各本科生团支部届时将《浙江大学2024-2025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zjuggxyftw@163.com(邮件请注明“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团支部名称”),纸质表交至青溪3623信箱

研究生团支部将电子版发送至zjuyjstzz@163.com(邮件请注明“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团支部名称”),纸质表交至翠柏1舍606信箱

(二)加强团组织思想建设

4.面向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各院级单位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团中央和团省委的统一部署,牢牢把握动员引领广大团员和青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根本任务,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将加强理论学习、组织交流研讨、开展实践体验、激发建功立业等重点措施有机融合、一体推进,推动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5.持续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各团支部要聚焦学深讲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升共青团思想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核心业务通过广泛深入开展“青年大学习”行动、理论报告会、微团课、读书会、主题实践等各类形式,引导广大青年形成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实践认同、理性认同、情感认同。

(三)强化团学干部队伍建设

6.扎实推进团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学院团委将坚持一流标准,积极搭建平台,分层分类做好团学干部教育培训,注重提升政治素养、理论水平、领导力和业务能力,并将作风教育和纪律教育纳入教育培训体系。校团委将统一组织浙江大学团校2024年秋冬学期集中培训班,重点针对全校本科及研究生新任团支书、各院级团委兼职团干部、各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团学干部以及校院两级青马工程学员开展专题培训(具体通知另发)。

 二、活动要求

1.做好顶层设计,加强组织动员。各团支部要加强对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的规划,结合开展活动的实际情况和本支部特点,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制定相应实施计划和方案。

2.以团支部为主体,加强过程指导。各团支部要通过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法,尊重团员青年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团员的积极性,及时了解、检查和督促团员在基层团组织建设月中的活动情况,帮助团员解决实际问题。

3.及时总结凝练,加强宣传推广。各团支部要积极发挥宣传媒介的引导功能,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扩大活动影响,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三、评审表彰

请各团支部认真做好本次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的总结工作,各项活动开展的工作成效情况将作为年度各类评优的重要依据。

请将总结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及优选的3-5张活动照片(电子版)于1125前报至学院。

本科生请上交电子材料至zjuggxyftw@163.com,纸质材料请交至青溪3623信箱

研究生请上交电子材料至zjuyjstzz@163.com纸质材料请交至翠柏1舍606信箱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

本科生联系人:严同学,联系电话:19550221605

研究生联系人:彭同学,联系电话:13765730421

 

附件1. 浙江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http://www.youth.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337&object_id=92247

附件2. 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

http://www.youth.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337&object_id=7524

附件3. 浙江大学基层团组织建设专项经费报销申请表.doc

附件4. 浙江大学2024-2025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doc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