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研究生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王艺澄发布时间:2025-03-05浏览次数:10

公管学院研究生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现将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5 年度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1.学生自主申报,院系组织评审并报送申报材料;

2.学校复审后,向省实施办公室报送申报材料;

3.经省实施办公室最终审定后,学校公示立项项目。

二、申报类别

1. 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2. 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请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1-2)。请以“浙江大学+项目名称”规范命名,电子版以Word版本提交至spa@zju.edu.cn,纸质稿提交至学院106办公室王老师处,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13日17:00

2.申报汇总表(附件3),请以“项目名称+申报汇总表”命名,电子版以excel版本提交至spa@zju.edu.cn,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13日17:00

三、相关事宜

1.申报项目需符合学生实际,需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团队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三人。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期限一般为两年),且完成时间需在项目申报人毕业时间前

2.严格项目经费使用,合理控制项目经费列支范围,专款专用,专项核销。学校将给每个项目负责人单独授权经费(浙江省经费5000元+学校配套经费5000元)。

 

未尽之处,请联系研工部蒋老师,联系电话:0571-88982880  

 


附件1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项目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