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服务】公共管理学院关于志愿活动时数规范化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卢薛雯发布时间:2025-11-07浏览次数:10

各组织、同学: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青年志愿者工作的规范化开展,营造更好的志愿服务氛围,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根据《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附件1的相关规定,现将学院志愿活动和荣誉时数申请流程通知如下:

一、志愿活动性质

公共管理学院志愿活动由学院本科生团总支青志部(以下简称“青志部”)负责,并通过“志愿汇”志愿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公共管理学院如有组织或同学需要通过“志愿汇”平台申请志愿活动时数认证的,须符合志愿活动性质(详见《细则》第三、四章),并联系青志部进行申请(详见附表1

个人的志愿小时数在“志愿汇”平台体现为“信用时数”与“荣誉时数”。信用时数,指志愿者在进行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通过志愿汇APP等工具签到签退累计的志愿服务活动时长。荣誉时数,指注册志愿者在完成志愿服务后,由志愿汇账号管理员统一导入的、符合其实际服务时长的志愿时数。原则上,荣誉时数仅用于无法在服务场地进行签到签退的志愿活动或突发性无法在开始前立项的志愿活动。

二、信用时数申请

一)组织方需在活动开始前至少三天提交《志愿活动发布申请书》(附件2)和《志愿汇签到志愿活动立项申请书》(附件3

二)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志愿者招募并按策划开展活动。青志部向组织方提供活动签到码,组织方有责任保证志愿活动编码不轻易泄露。

三)组织方保留招募人员名单、活动策划、现场签到名单等作为底稿备份待查,并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提交《志愿活动总结反馈表》(附件4)。

四)信用时数活动如有忘记签到签退等情况,组织方可以为相应志愿者补加荣誉小时数。补录需填写《荣誉时数申请书》(附件5)中的相应内容和《志愿者荣誉时数导入模板》(附件6),并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提交。对于在志愿汇上分多时间段立项的活动荣誉小时数导入模板需要根据志愿者参加活动的时间段分成多份对应提交。

三、荣誉时数申请

一) 对于无法使用志愿汇平台进行打卡的校内活动,组织方在活动志愿者招募前按要求填写《荣誉时数立项申请书(组织)》(附件7),发送至青志部对接负责人。收到对接负责人立项通过的回复后,组织方可以开展志愿者招募等志愿工作,并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提交《荣誉时数结项申请书(组织)》(附件8)和《志愿者荣誉时数导入模板》(附件6)。

二)对于未通过志愿汇平台进行的校外志愿活动,志愿者个人可以申请校外个人荣誉时数。具体操作如下:填写《志愿服务活动荣誉时数申请书(校外个人)》(附件9),交至青志部对接负责人申请校外荣誉时数。申请书需含有照片、排班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并由相应组织签字盖章。

附表1 公共管理学院青志部负责人员与联系方式

负责内容

对接负责人

联系方式

总负责

程家昊

19706868370

志愿者招募与管理

蒋浩宇

19184580017

信用时数立项申请

韩文雨

18835451798

活动结项

周蓝

19111934819

时数补录

赵珂澜

19883111013

个人荣誉时数

沈歌吟

18989862115


【附件1】青年志愿者工作细则.pdf

【附件2】志愿活动发布申请书.docx

【附件3】“志愿汇”签到活动立项申请书.docx

【附件4】志愿活动总结反馈表.docx

【附件5】荣誉时数申请书(补录).docx

【附件6】志愿者荣誉时数导入模板.xls

【附件7】荣誉时数立项申请书(组织).docx

【附件8】荣誉时数结项申请书(组织).docx

【附件9】志愿服务活动荣誉时数申请书(校外个人).docx


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202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