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级硕士生中期进展报告、预答辩相关事宜的通知【重要】

发布者:董宁宁发布时间:2026-06-29浏览次数:12

2024级硕士研究生:

    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20]45号】文件要求,从2021级开始,硕士研究生新增中期考核和中期进展报告两个培养环节。从2026年起,研究生预答辩、中期进展报告由二级学科统一组织。


   各专业系所将会在2026年10-2026月11月20日之间统一组织24级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中期进展报告,请各位同学尽早做好准备(社会学系、农村发展请咨询对应研究生科)


   1、在新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过程”——“预答辩”界面录入预答辩相关信息,并请导师在研究生系统审核“预答辩”

   (系统无需导出相关表格,预答辩通过后,导师系统审核即可,预答辩酬金单、汇总表按答辩小组统一交)


   2、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过程”——“中期进展报告”界面录入考核相关信息,填写论文发表情况、课程学习、论文撰写进展等信息并请导师在研究生系统中审核“中期进展报告”


公管学院研究生中期进展报告实施细则.docx  


公管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修订(2025年修订).docx


论文评阅答辩酬金表.doc


预答辩汇总表.xls


                       2024级硕士生(科硕)培养环节考核时刻表

培养过程

考核时间表

开题答辩

202511-12

中期考核

202511-12

中期进展报告

202610-11

学位论文预答辩

202610-11

学位论文送审

20273

毕业时间

20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