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2015-2016学年研究生竺可桢奖学金、唐立新奖学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21浏览次数:3

各研究生班级、各位德育导师、班长、同学们:

浙江大学2015-2016学年研究生学年竺可桢奖学金、唐立新奖学金的申请工作已经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依据及评定对象
     1、评奖评优依据:

  1)《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办法》(浙大发研〔2008113号),详见:
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0021&object_id=11054
  2)浙江大学关于印发《浙江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大发研〔2012218号),详见:
http://ygb.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411&object_id=40843
请参评研究生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和规定。
    2、评奖评优对象:

   各类奖学金及各类荣誉称号的评定对象主要为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和2016年硕博连读生)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正常学制后的研究生不参评各类奖学金。

    3、奖学金和荣誉评定中,荣誉可以兼得,各类奖学金不兼得,按就高的原则发放。

二、竺可桢奖学金的申报和推荐工作
    竺可桢奖学金是我校最高层次的奖学金,单独先行评选,由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统一评定,全校名额为12名。

   我院可推荐两名研究生,硕士生1名、博士生1名,择优推选。推荐者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附件1:《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事迹介绍》(一页A4纸,1500字以内)

    2、附件2:《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数据表格》

    3、附件2的佐证材料(如发表论文的复印件、专利等成果的证明材料,需与所填数据表格数量一致)。

    各有意向同学于922日下午17:00前将附件1、附件2的电子版发到邮箱:
spa@zju.edu.cn,将附件1、附件2及佐证材料的纸质版(需个人签名)上交至学院团委(蒙民伟楼304-3)。
    经学院择优推荐和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通讯评议后,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答辩人员,具体答辩时间和需要准备的材料另行通知。竺可桢奖学金落选者仍可参评学院(系)其他奖学金项目。

三、唐立新奖学金的申报和推荐工作
    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培养更多优秀敬业的高素质人才,新尚集团董事长唐立新先生特在我校设立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以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

    本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年。其中,唐立新奖学金的获得者从获奖之日起,凡经复审合格可连续获得奖励直至完成学业(最高至博士毕业),包括攻读校外硕士、博士和从事博士后研究。我院可推荐1名唐立新奖学金或者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候选人。

    1.申请条件

  1)唐立新奖学金:

    基本条件: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思想道德评价等级优秀;学习勤奋,成绩优良,身心健康。

   选择条件(至少符合其中一个条件):

   学校成绩专业排名前10%(含10%,且无挂科及重修;

   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获校级以上表彰,如见义勇为、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等;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在文体活动中,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队员或演员);

   在其它方面有突出事迹或专长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

  2)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热爱祖国,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尚在正常学制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在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和社团中担任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能力突出,业绩显著,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起到了学生骨干和模范带头作用。

    思想道德高尚、身体健康;

    综合排名前30%及以上。

  2.评选程序和要求

     研工部组织专家人员对学生材料进行第一轮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通过第一轮评审者报送唐立新先生,进行面试;具体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各有意向同学于922日下午17:00前将《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或《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申请表》、《推荐人选基本信息表》电子版发到邮箱:spa@zju.edu.cn,纸质版一式2份(需个人签名)上交至学院团委(蒙民伟楼304-3)。学院评审委员会将择优推荐。
  3.其他事项

    获得唐立新奖学金者,将自动加入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获得者团队,自觉认同团队章程,自愿参加团队组织的各类活动。获得唐立新奖学金者,每年需向学工部/研工部提交继续获得本项奖学金的申请报告,经审查合格后公布续评名单;

如有问题,请咨询杜老师0571-56662036,其他评奖评优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1: 《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事迹介绍》temp_16092104066928.doc

   附件2: 《竺可桢奖学金候选人数据表格》temp_16092104061601.xlsx

   附件3: 《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及推荐人基本信息表》temp_16092104084413.docx

   附件4:《唐立新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申请表及推荐人基本信息表temp_16092104071869.docx
 
                                             公共管理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5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