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团支部:
“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活动是我校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根据校团委2018年“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整体工作安排,学院团委定于近期启动校、院两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的申报工作。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争创要求:
各团支部根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见附件2)开展争创工作。为进一步增强本次“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活动的影响力,提高广大团员青年的参与性和积极性,切实发挥网络新媒体在学生中的引导作用,本次争创工作要求结合新媒体平台开展,具体要求见《办法》第十四条相关说明。
二、推荐名额:
学院团委在认真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个团支部作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名额将视各支部团建活动开展情况而定。
三、具体要求:
各团支部请于10月28日24:00前上交《浙江大学2018-2019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见附件1)和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交至丹阳4舍220邮箱,同时发送电子版至zjuggxyftw@163.com(邮件请注明主题“五四红旗团支部+团支部名称”)。
附件1:浙江大学2018-2019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表.doc
附件2: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docx
附件3:浙江大学2018-2019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申报信息汇总表.xls
联系人:顾同学18868115591
公共管理学院团委
2018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