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位同学、老师: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党委发[2018]54号)和《公共管理学院班主任/德育导师工作规定(试行)》精神,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制度,认真做好学年考核和评优工作,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积极性,促进我院研究生德育导师队伍建设,现就做好2017-2018学年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德育导师考核和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的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研究生德育导师考核和评优工作由学院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和《公共管理学院班主任/德育导师工作规定(试行)》组织实施,将考核结果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每位研究生德育导师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规定》对工作职责的具体要求认真总结,并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考核表》(见附件2),附个人详细工作总结(书面总结材料2000字左右)。请各位德育导师将【电子版】于11月5日(周一)中午12:00前以【姓名+研究生德育导师考核表】命名格式,发送至spa@zju.edu.cn。
2.研究生评议:各班通过测评表、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组织所负责班内研究生对德育导师工作进行评议。要求参与评议的研究生具有较强的覆盖性和代表性,全面真实了解研究生对德育导师工作的反映与评价。对研究生普遍存在不满意意见的德育导师,原则上考核不予合格。各班同学填写并完成《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德育导师评议表》(见附件3),由班长将班级统计结果汇总在电子表单《2017-2018学年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德育导师评议汇总表》。请各班班长于11月5日(周一)中午12:00前开展班级评议并将汇总结果统计并填写:http://panpanpan.mikecrm.com/DQLartV。《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德育导师评议表》纸质版不做上交要求,由各班留存备查。
3.学院考核:学院将根据《公共管理学院班主任/德育导师工作规定(试行)》考核细则,结合德育导师个人总结、研究生评议结果等,对德育导师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价。
4.等级确定:学院综合各方面情况讨论确定每位德育导师的年度工作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德育导师总人数的20%。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德育导师,经学院(系)推荐可参评当年“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荣誉称号。德育导师人数少于5人的学院(系)可评定“优秀”一名。
三、结果运用
1.学院要将德育导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干部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绩效分配、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增强研究生德育导师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对学院推荐的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经学校评审后将授予“浙江大学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的荣誉称号,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3.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学年考核不合格的,两年内(包括当年)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党政管理职务和职员职级。
联系人:杜老师,56662015,zjuspatw@163.com
2017-2018学年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班级情况汇总表.xlsx
2017-2018学年浙江大学研究生德育导师工作考核表.docx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8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