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级硕士生中期进展报告、预答辩相关事宜的通知【重要】

发布者:董宁宁发布时间:2022-12-05浏览次数:799

2021级硕士研究生:

   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浙大发研[2020]45号】文件要求,从2021级开始,硕士研究生新增中期考核和中期进展报告两个培养环节。


  各专业系所将会在2022年12-2023月3月3日之间组织硕士学位论文辩答辩和中期进展报告,请各位同学尽早做好准备。在预答辩和中期进展报告完成后,按照学院规定时间与论文送审相关的纸质材料一起交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社会学、人口学和专业学位硕士请联系相应研究生办公室)


  1、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预答辩”界面录入预答辩相关信息,下载《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申请表》由导师、答辩组成员签字后提交。

   (预答辩还需填写预答辩酬金单,相关内容可见送审相关安排)


  2、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培养”——“中期进展报告”界面录入考核相关信息,填写论文发表情况、课程学习、论文撰写进展等信息下载《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进展报告信息表》由导师、考核组委员签名后提交。


    


公管学院研究生中期进展报告实施细则.docx


公管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docx


论文评阅答辩酬金表.doc


 

           

                2021级硕士生(科硕)培养环节考核时刻表

               

培养过程

考核时间表

开题答辩

20226-10

中期考核

20226-10

中期进展报告

202212-20233

学位论文预答辩

202212-2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