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博士生:
根据2024年修订的《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浙大研院发〔2024〕21号)文件精神,从2025年起各学院(系)中期考核工作按照新的文件要求执行,现将2025年春季博士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社会学、人口学专业请咨询社会学系研究生科):
1、中期考核对象
参加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为:24级春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为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或者没有通过第一次中期考核、申请参加本次考核的博士生。(此两类学生务必请在“中期考核汇总表”备注栏加以说明。)
考核名单详见春季考核名单.xlsx(名单未包含第一次考核没通过和暂缓考核的同学)
2、学科考核组构成及其负责人
本次共有五个学科组进行考核,考核小组所涵盖的二级学科及考核小组成员详见
3、考核程序
申请参加本次中期考核的学生填写个人总结(思想政治表现、课程修读情况、科研成果等),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考核小组成员务必录入系统),从系统导出《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导师需在系统中完成导师考核意见),导师签字后于3月14日前交到所在学科的考核组联系老师,由所在学科组组织考核。各学科组具体考核时间由学科组确定,考核组联系老师负责将考核表及考核结果于4月7日前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各考核小组联系方式如下:
二级学科 | 联系老师 | 联系方式 | 办公室 |
行政管理 | 陈燚苗 | 公共管理学院大楼407 | |
农业经济与管理 | 李园儿 | 56339357 | 公共管理学院大楼807 |
城市发展与管理 国际事务与全球治理 非传统安全管理 公共信息资源管理 教育经济与管理 |
施佳晶 |
56337002 |
公共管理学院大楼703 |
社会保障、应急管理 | 赵婷 | 56337051 | 公共管理学院大楼913 |
土地资源管理 | 宋露 | 56662127 | 公共管理学院大楼521 |
博士生因出国、休学等各种原因无法如期参加当年考核的,由博士生本人填报博士生延期考核申请表 .doc提出申请,经导师、学科考核小组审核同意后,可延期考核。
4、考核结果及岗助金标准
各中期考核小组完成考核并向学院提交考核结果后,学院会将博士生中期考核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考核结果录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并将考核有关纸质材料存入博士研究生学业档案。考核可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中期考核合格后岗位助学金将按规定上调;未通过中期考核仍保留博士生资格的按照考核前标准发放。
城市发展与管理、非传统安全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公共信息资源管理、国际事务与全球治理博士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docx
行政管理专业博士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