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工作专报 (奖学金制度改革)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11-23浏览次数:24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奖学金制度改革与实施

公共管理学院认为高校学生奖学金制度是我国高校学生管理体系中的重要部分,其激励和导向功能在实现高校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目标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何利用与发挥学生奖学金制度的激励、导向功能,更好地指导学生的自我成长和自我完善,更有效地实现学院的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出具有公管特色、浙大特点的高素质公共管理人才,公共管理学院在贯彻执行《浙江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条例》和《浙江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条例》文件精神基础上,结合学院实际,对学院学生奖学金制度进行了改革。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共管理学院奖学金制度改革的背景

高校学生奖学金制度是对学生一年来优秀表现的肯定与激励,更是对学生学习行为规范、成长成才目标的有力引导,因此,因地制定科学合理,能集中体现学院学科特点与人才培养目标奖学金制度,是体现教育公平,激励先进的重要政策,也是高校学生教育培养方向的导向航标。

(一)学校现行评奖评优体制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条例》和《浙江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条例》文件规定,学校奖学金分校设奖学金及外设奖学金,其中校设奖学金分竺可桢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我校荣誉称号分集体荣誉称号及个人荣誉称号。学院往往根据学生一学年的表现为主要依据评定奖学金及荣誉称号。

现行的评价体系在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更突出强调了学业成绩的重要性,如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的前提条件为获得当学年学业一、二等奖学金。此外,除外设奖学金需学生自主申请,进而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依据书面材料予以审核评定外,其余奖学金及荣誉称号基本上都是采用了院系评审的“给予”方式。

现行奖学金制度虽在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在实施的过程中也表现出一定的局限性。如在现行的评奖体系下,容易造成学生被动及功利主义的思想。有些同学为了获取更高等级的奖学金,将所有的经历都放在学业成绩上,很少参与学校、学院的各方面活动,即使参加仅是为了获得年度德育综合考评良好以上的评定,以便获得综合优秀奖学金。这类学生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显得更加独我,对于身边信息漠不关心、缺乏锻炼学业之外能力的积极性、主动性。此外,由于学校奖学金制度仅根据学生的人数、固定比例来确定奖学金的设置,现行体制下,对于一些人数规模较小的班级,尤其是一等奖学金可能导致班级名额缺选,这就导致班级数与奖学金人数出现差额的情况,却因专业、年级的不同导致学业成绩没有可比性,于是出现奖学金名额分配问题。

(二)公共管理学院奖学金制度改革动因

基于现行奖学金制度中的缺憾,公共管理学院根据学院实际情况,融入学院育人理念,学院人才目标导向,在学校评奖评优制度的原则下,制定《公共管理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以此引导学院学生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并达到加强和改进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的需要;满足培养一流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人才培养的需要。

1.加强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的需要

评奖评优政策关系到每位同学的切身利益,也是学院人才培养理念的集中体现。作为浙江大学的年轻学院,建立操作规范、导向有利、目标科学的奖学金制度,不仅是贯彻推行学院人才培养理念的重要载体,更是学生完善自己、自我成长的航标,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大学发展观。

2.培养具有浙大特点、公管特色的人才需要

高校办学要体现国家办学要求、适应社会竞争、符合大学生自我成长需求。浙江大学提出了“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未来领导者”的人才培养目标,而公共管理学院的毕业生,根据学院的办学特点,大部分毕业生将从事中央和地方政府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以及其他公共领域的管理工作,在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基础上,不仅要求其对政策的掌握、执行能力要求出众,而对政策的宣讲与说服,以及现场演说、现场应变、临场反应的能力要求更加突出。为此,公共管理学院根据学院的办学理念和人才培养目标,尝试构建能体现浙大特点、公管特色的人才培养导向的奖学金制度。

3.培养学生自我成长成才主动性的需要

学院希望通过奖学金制度的改革创新,改变学生以往处于被动给予的状况,培养学生主动关心校园信息、主动出击、积极争取的竞争意识,以申请制、公开答辩制等方式营造学生参与、竞争的氛围。并借此机会加强学生间的交流,培养学生自我成长成才的主动性,不断提升自己的核心竞争力,适应将来社会的挑战。

二、公共管理学院奖学金制度改革的实施状况

学院根据学校奖学金相关文件制定了《公共管理学院综合测评方案》、《公共管理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作为学院奖学金的评审制度。学院的奖学金制度通过增加两个程序、三个方面量化考核来具体实行,即增加申请、公开答辩两个程序,通过学业成绩、思想品德素养、科研成果三个方面量化考核来进行具体评判。为保持公开、公正、公平的评奖原则,学院成立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专门负责奖学金评审事务。

由于《公共管理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与以往奖学金评审方法有较大不同、还处于试行阶段,因此在今年评审过程中已经实行了申请制、公开答辩制,但仅限于在本科生、研究生一等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评定之列。具体内容如下:

1.优秀学生一等奖及专项奖学金申请制度

学院规定符合优秀学生一等奖、专项奖学金条件的同学,可以并且必须由学生本人向学院评奖小组提出申请,填写相应申请表格,并从学业学习、科研成果、创新实践、素质提升,以及参加学校、学院活动、社会公益服务、今后发展方向等方面提交个人申请材料,并提交相关材料及证明,供学院评奖小组进行初评。

2.优秀学生一等奖及专项奖学金公开答辩制度

经过学生本人的申请,学院评奖小组将根据申请材料进行初选,筛选出符合学院相关奖学金评定条件的学生参加学院的公开答辩。学院的公开答辩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邀请学院领导、各系所负责人、辅导员、学生代表等组成奖学金评议小组。各奖学金申请人将通过自我陈述、回答现场提问的答辩环节向评议小组依次展示,评议小组根据答辩情况、书面申请材料以及相应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小组的评分情况,评审出一等奖和专项奖学金的候选人。

3.优秀学生一等奖及专项奖学金评审依据的设定

学院奖学金的评审依据除了学生的学业成绩、思想品德素养、科研成果外,还增加了公益服务、人生发展目标以及现场答辩表现作为评审依据。这不仅打破了主要基于现有成就的评审依据(如学生学业成绩、思想品德素养、科研成果外),还具体考核了学生的发展目标,还体现了学院“天下为公”的“公共精神”要求(如公益活动),更是兼顾了学院的办学理念和人才的目标(培养学生对国家政策的掌握、执行能力,对国家政策的宣讲与说服能力,以及现场演说、现场应变、临场反应的能力等)。

三、公共管理学院奖学金制度的实施成效

从学院2006年奖学金制度的实施情况看,不仅提高了学生的对奖学金评审的参与性,增加了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公正性,更主要地是将学院的奖学金工作与学院的办学理念、人才培养的理念很好的融合起来,不仅增强了学生自我成长成才的自觉性,还增强了奖学金评审工作在学生教育培养方面的导向性。

1.申请制度的实施加强了学生自我提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奖学金申请制、公开答辩制的实施,突破了原有奖学金评定方式的限制和不足,探索出了一条适合学院实际的新路子。尤其是在评奖过程中将学院的育人理念和社会人才的需求融入其中,不仅给广大同学明确了自身努力的方向,更是给予更多的同学锻炼自己、提升自己的一个广阔的平台,不论是奖学金申请者还是评议者,都在奖学金评审的过程中明确了学院人才培养的目标、自身发展的目标,在意识和行动上都得到了较好的改变和提高。同时,申请制、公开答辩制的落实,也加强了同学们对学院发展建设的关心和支持,主动参与到学院的建设、主动关心自身成长。

2公开答辩制度的实施增强了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透明度、公正性

通过公开答辩的展示,不仅使学院同学间彼此间增进了了解,加强了交流学习,更是发挥了优秀学生的典型示范作用。公开答辩还为同学之间提供了一个交流学习平台,让彼此“竞争”的同学既看到了他人的闪光点,还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从而推动学生正确的自我认识和自我定位,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发展。同时,一种由学院领导、各系所负责人、辅导员、学生代表共同参与的评议制度,更有利于实现评奖的公平和透明,有力的调动了各方的力量参与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参与到学院的教育管理与服务育人的工作中来,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公正透明。

3.奖学金制度的改革实施融合了学院的办学理念

学院的办学目标是培养一流的公共管理领域人才,毕业就业去向是国家、社会的公共管理领域,因而在大学期间培养学生的专业知识和塑造职业素养至关重要。通过奖学金评审过程中申的请、公开答辩环节,给学生创造了一个展示和提升素质的平台,提供了一个加强学生自身职业素养的平台,从而将公共管理的人才培养的理念融入到学生的育人、管理服务中去。

4.奖学金制度的改革实施有利于学院根据学生发展状况制定学院育人途径

奖学金的申请制、公开答辩制度不仅是让广大学生更好的完善自己,也有利于学院根据学生的情况调整改进学院学生管理工作。通过奖学金公开答辩制,学院可以从学生的书面材料和现场答辩中获取学生目前各方面的情况,结合学院学生培养的目标,学院可以按照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效,指导开展下一阶段的工作,努力实现教与学的互动,依据各年级各专业学生的不同特点和不同水平,有目标、有步骤、针对性的开展学院的各项工作,从而取得更好更大的成效。

四、公共管理学院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之处

学院的现行奖学金制度突破了传统奖学金评审的旧有模式、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原有奖学金管理办法中出现的缺憾,研究探索出一条行之有效的新型管理模式。但是,毕竟该制度在奖学金评定中还在探索摸索阶段,而且实践的时间也不长,因此还有一些具体的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完善和改进。

1.改革实践时间较短,学生意识不能得到及时的转变。由于在奖学金评定中引入申请、公开答辩环节尚属首次,因此部分学生未能适应这种改变,不能及时的转变观念,化被动为主动,还需学院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学院评审制度与传统制度相比,耗费较大的时间和人力。由于采用申请制、公开答辩制,使得奖学金评定需要经过更严格的审核,评审过程中人员的组织和协调都将占用大量的时间和人力,如何办的更为经济有效是需要我们改进的另一方面。

3.项目还处于实施初期,学院其他方面工作还需要进一步跟上改革步伐。现行的评审模式能有效地引导本科生全面发展、引导研究生注重学术研究,但由于首次实施新模式,学院相关的配套措施还没有完全跟上,学院将在今后辅以相应的措施,如研究生提升学术研究能力、给本科生全面发展提供更有效的载体、更多的发展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