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消防安全检查自查报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6-12-01浏览次数:35

    

 

根据2006年11月30日浙江大学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的精神和要求,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我院于11月30日下午,在学院党委书记包迪鸿和副院长吴次芳带领下,集中对全院的各办公室及实验室的火灾隐患进行自查排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现状

我院的办公用房主要分布在玉泉校区、华家池校区、西溪校区等三个校区。各校区的办公用房及实验室均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按照《浙江大学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有关规定,落实明确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基本能做到每个季度自检自查一次防火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在此次自查过程中,我们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都进行了登记,并列出了整改计划,以消除现存不安全因素。具体情况如下:

1、个别办公室的电源开关裸露。

 

2、个别办公室装修后的遗留的电线未做妥善处理,裸露并混杂。

 

3、个别办公室备用通道的进门处有杂物堆放,对消防通行造成影响。

 

4、部分手提式灭火器生产日期不明,不能确定是否仍能正常使用。

 

5、部分办公室没有明确标识防火责任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不利于出现紧急情况时的通知和联络。

 

针对上述问题,学院将进一步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整改方案,责任到人,以提高整体防范意识,彻底消除火险隐患。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二○○六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