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府管理系范柏乃教授的论文“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引起了中央领导的关注和重视,已批转中共中央组织部进行认真调研和吸收。
范柏乃教授认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最终要靠村干部团结和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去落实。建设一支善于治村理政的村干部队伍,是搞好和谐新农村建设的关键。近年来,在农村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已取得了重要的成果,农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了加强,为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执政能力注入了新的动力。农村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村干部队伍总体上是好的,是可靠的。但同时也要看到,目前我国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要求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集中体现在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政治素质较差、工作积极性不高和工作能力较弱等方面。当前,影响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因素很多,但目前重点应该解决经济待遇偏低、村级债务风险增大、选拔渠道过窄、宗族势力的影响增强和管理机制不完善等五个方面的因素对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影响。
他认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需要村干部不断提高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其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直接关系着党在农村执政地位的巩固,关系着“三农”问题的顺利解决和社会主我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因此,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是一项带有基础性、全局性、长期性的战略任务,是新形势下加强村干部建设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迫切需要,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必须破解的重大课题。他提出了建立和完善选拨机制、培训机制、激励机制、管理机制和债务风险化解机制等五项对策和建议。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局正着手对这五项对策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和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