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贾西津教授发表“公民社会与中国的社会转型”演讲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11-05浏览次数:3

    

 

20091028日,清华大学NGO研究所副所长贾西津教授在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发表了题为“公民社会与中国的社会转型”的演讲。

 

从领导者意识、国家意识、集体意识、自我意识、志愿意识、宪法意识和好政府意识等概念出发,贾西津引出了公民意识的话题,解读了公民社会的内涵,并从历史角度分析了中国的社会转型与公民社会的关系,从公民社会角度阐述了当前中国社会转型面临的挑战。

 

贾西津认为,公民社会的概念可以从两种不同的角度加以描述:一种是两种社会秩序逻辑的含义,即自上而下的他治秩序、自下而上的自治秩序;另一种是概念渊源的三层含义,即作为自治秩序的理想型社会、与国家相对的社会自治领域,以及作为公共治理主体的第三部门。在界定概念后,贾西津回顾了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历程,提出了2000-170-60年的三阶段内嵌式划分方式。在她看来,2000年是中国民间社会萌芽和兴起的元年,而包含于2000年之内的170年,则是晚清以来处于秩序危机下的社会转型,而包含于170年内的60年则是总体性社会,是私权和社会自我治理生长的社会。贾西津指出,从发展历史来看,中国公民社会的总体趋势是从被治到自治。

 

贾西津认为,当前的中国公民社会发展具有5方面重要特点,包括私权制度下的公民参与、组织模式的多元化、公民社会的联盟与网络、国家相关制度的支持、以及公共治理如政府伙伴关系等的建立。她强调,我国的公民社会发展受到特定政治制度的限制,这使得中国的公民社会发展呈现出“内生需求全面演进、法律制度控制限定”的总体特征,也引发了中国社会转型面临的“制度转型”和“文化转型”双重挑战与困境。

 

在场听众对贾西津教授的精彩演讲表示了强烈兴趣,纷纷就中国公民社会的内生动力等问题与她进行了深入讨论。

 

本次演讲由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郁建兴教授主持。

 

(沈永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