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研究所举行新学期第一次Seminar 陈国权教授和许法根副教授作报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0-09浏览次数:6

    

 

913日下午,行政管理研究所在紫金港校区东3-107举行了新学期首次Seminar,全体研究人员参与研讨。此次研讨会由顾征博士主持,陈国权教授和许法根副教授分别作主题报告。

陈国权教授以“政企统合模式与地方政府公司化”为主题作报告。在当代中国,地方政府是中央政策的关键执行者,也是地方治理的实际主持者,在塑造中国政府治理绩效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正是鉴于其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地方政府研究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研究、比较政治学和公共行政学等多个领域的热点话题。

陈国权的此次报告就以地方政府为研究对象,指出了当代中国地方政府在管理体制中具有政企统合模式的突出特征。他认为,中国的地方政府应严格界定为地级市、县级政府以及乡镇政府等。这一界定的原因在于,省级政府、中央政府都没有土地经营权,只有地级市及以下层级政府才拥有土地经营权。此外,省级政府、中央政府并不直接面向公众提供服务,其主要职能是治理官员。在严格限定地方政府的内涵后,陈国权指出,当前中国地方政府的公共项目管理、功能区管理和行政区管理高度合一,是一个高度集权的体制。这一体制下,地方政府得以基于土地开发开展公司化运作。

在指出政企统合模式以及地方政府公司化之后,陈国权简要评述了这一模式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他指出,政企统合模式较好促进了地方工业化,也带来了有效的基础设施建设。不过,由于政企统合模式下,地方政府对土地等资源的垄断控制是保证其享有土地经营权益和获得各类效益的前提,集权就成为了地方政府公司化运作的基本特征。由此,这一模式也带来了当代中国的四大矛盾,包括经济高速发展与市场秩序混乱并存,军事和平安定和社会矛盾严重并存,国家治理有效与贪污腐败并存以及物质生活富裕与生态环境恶化并存等。

如何解决当前中国地方政府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呢?陈国权指出,公共服务型政府是可欲的目标,但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基础是经济发展。公共服务需要有财政保障,因此,关键在于促进公共服务型政府与建设型政府的并存,实现地方政府公司化后的公共化,实现公共资源配置的民主化和法治化等。

在报告中,陈国权特别强调,当代中国的公共管理研究者应开展真实中国的公共管理研究,把描述、解释真实中国作为重要的使命。与会者们都对他的发言表示了强烈的兴趣,并就政企统合模式等与当前中国研究领域地方发展型政府等的异同展开了讨论。

许法根以“中心镇扩权改革的创新力度与限度分析”为主题作报告。改革开放后,为了调动地方政府参与经济建设的积极性,中央政府实施了“扩权”改革。然而,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并不彻底,意味着较低层级地方政府仍然面临着较为显著的权限制约。伴随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地方政府面临的制约日益显著。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浙江省开始实行强县扩权的改革,致力于通过在省域范围内向经济较强县下放更多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促进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进入21世纪后,鉴于强县扩权取得的良好成效,浙江省政府开始转变思路,实行扩权强县,加快推进全省范围内的县域经济发展。

扩权强县较好缓解了县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不足的困境,但随着浙江省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乡镇政府的权力困境也开始日益凸显:人口、产业的积聚要求乡镇政府承担更多的经济社会管理职能,更要求乡镇政府提供满足城市生活所必需的公共服务。然而,在2006年乡财县管以后,乡镇政府的职能已经无法满足城镇化背景下的这些新要求。许法根指出,作为一项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心镇扩权正顺应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要求,对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他认为,通过扩大中心镇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一步理顺市、县、镇三级政府的权责关系,改革将有利于加快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传播。

接着,许法根细致介绍了浙江省中心镇扩权改革的内在逻辑和历史逻辑。他指出,扩权改革的兴起是分权制度变迁和现实发展诉求共同作用的结果。浙江省较早认识到分权背景下乡镇政府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已经不适应中心镇的发展,因此早在1978年开始就启动了小城镇发展改革。此后,浙江省又分别在1992-1998年实施了小城镇综合改革,在1999-2010年推动了中心镇培育与改革试点,2010年开始,浙江省进一步实施了小城市培育试点。

中心镇扩权对小城镇乃至小城市的发展具有较为显著的创新绩效,通过权力下放、机构重组,解决了乡镇“权责倒挂”的问题,优化了县乡之间的权力配置,增强了乡镇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但在扩权的同时,如何规范乡镇政府的权力执行,也成为了改革的一大挑战。许法根指出,这就要求政府在扩权的同时注意权力规制,以此解决乡镇政府权力扩大后的用权规范问题,由此保证乡镇公共权力的合法、合理、正当运行。唯有如此,才能保证放权的成效。

本次报告是许法根和胡税根教授、余潇枫教授共同出版的《扩权强镇与权力规制创新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一书的延续。与会教授等都对他报告表示了强烈的兴趣,并从如何准确评估扩权效应等方面与其展开了讨论与交流。

(行政管理研究所    高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