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建兴: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5-16浏览次数:157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新提法蕴含着哪些深刻含义?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说,这一新提法意味着什么?能否从现代西方社会治理的经验中得到有益的借鉴…… 12月13日,《浙江日报》刊发了一篇题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文章,文章以访谈的形式记录了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郁建兴教授解读党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确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一新提法、新论断。

    文章以“意蕴深刻意义深远”、“善于借鉴有益经验”和“深化改革走在前列”为标题设置问题,递进式的进行解读。郁建兴说,新提法中最重要也最关键的概念是“治理”。“对于广大人民群众而言,治理意味着‘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以制度化、法治化形式落实,其重点是尊重和推进群众自治,规范并促进群众自治组织发展,充分发挥群众组织参与基层社区治理的作用,扩大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同时,郁建兴还结合浙江省在行政体制改革方面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一些自己的建议,他认为,可以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化:即全力推进依法行政,构建行政权力全面监管体系;快速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政府行政的公开化与透明化,特别是推进包括“三公消费”在内的全部行政管理经费的透明化及有效降低;着力推进政府机构的优化配置,即根据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要求,围绕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机构设置,重新理顺和设置政府部门内部的职责权限,清晰制定政府不同部门或机构之间的责任分工,特别是要整合过去分散在不同政府部门的重叠职能,通过机构精简、职能整合来全面提高行政效率、节省行政成本;重构政府间财政关系与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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