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由民政部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司主办、浙江省地方政府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民政部—浙江大学社区建设研究中心承办的“第二次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地评估”总结暨评审会议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举行。民政部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司司长蒋昆生、副司长刘勇等出席会议。
第二次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评估工作由民政部牵头,委托浙江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东北大学分别组成五个“第三方”评估小组,于2014年8月分赴全国除新疆、西藏外所有省市自治区,以省市自治区为单位对各地创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市、示范城区、示范街道、示范社区的活动进行了实地评估。这是民政部近年来首次委托第三方独立负责的评估工作,共抽检了全国约150个社区,访谈居民900余人。本次会议就实地评估情况进行了交流。会议还就全国和谐社区建设候选示范城市建议名单进行审议,确定了入选单位并报送民政部审批。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毛丹教授受民政部邀请担任本次评估专家组组长。毛丹教授在本次会议上作了总结发言。毛丹教授认为:经过十多年努力,我国社区建设完成了阶段性工作,在建立社区组织框架、建章立制、建立社区服务体制、确立基础条件以及社区建设向农村延伸五个方面,从无到有,取得很大成绩,初步实现了从街居制下的居民区向新型社区的转变。在本轮创建活动中,各层级受检单位的创建和谐社区的‘规定动作’总体上完成较好,有十余项关键指标普遍完成较好,社区经费和社区工作者待遇甚至普遍有成倍增长,全国各省份、大中城市的社区建设总体上了一个台阶。但是,要真正使社会治理成为提升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的基本构成,并使社会治理的重心落到社区,需要促使社区治理与服务尽快走上新阶段,即,要努力从政府主导转向政府引导;需要对目前的多重社区意图或逻辑作出正确整合;需要从政府供给、社区场站中心建设为重点,转向以激发社会参与和以居民满意度为核心;需要努力提升社区治理的法制化水平。
会议由刘勇副司长主持。蒋昆生司长在会上作了总结,对评估组的工作作出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