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2日,由浙江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浙江省社会保障研究发展中心和浙江大学劳动保障与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的“社会保障与社会发展论坛2015”在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举行,来自浙江、北京、上海、天津、江苏、山东、辽宁、江西、云南等地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政府部门的专家学者共计120余人参加了会议。
本届论坛紧紧围绕“共享发展:十三五民生保障”这一主题,分析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面临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对近些年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进展进行评估,对“十三五”期间的民生保障发展作了展望。会议代表还就社会保障理念、社会救助、养老保险、老年照护服务、罕见病与健康保障、就业保障等专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热烈的讨论。
中国人民大学李珍教授做了题为“从老年收入保障体系顶层设计的角度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困境与出路”的演讲。她认为,从面向城镇职工的多层次养老金制度走向面向全体退休人口的多支柱养老金制度,解决现存个人账户效率损失问题,以达到人人有保障的目标看,优化老年收入保障制度的整体方案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改革:取消四个制度的个人账户;建立二元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一个新的“零支柱”,为非就业和低收入老年人提供政府津贴;建立、强化并鼓励国民个人自愿性储蓄账户。
浙江省残联陈玉国副理事长做了题为“浙江省残疾人社会保障的探索与研究”的演讲。他总结了2014年开展的浙江省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结果,分析了当前残疾人保障事业存在的问题,指出“十三五”期间浙江省残疾人保障事业将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完善残疾人扶助政策,加强残疾人服务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
浙江大学姚先国教授做了题为“工会在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中的职能与作用”的演讲。他认为,当前我国劳动关系治理形势依然严峻,集体劳动关系矛盾突显、工资拖欠和不缴纳社会保险问题亟待解决,劳动争议高居不下。中国工会是代表工人的唯一合法组织。长期以来,中国工会“宏观上强大,微观上弱小”,行政化、官僚化为人所诟病。各级工会在现行体制框架内努力履行职能,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作用有限。工会应加强其维权职能,将劳动关系治理纳入企业治理结构,通过自身的能力建设,切实承担起劳资关系治理中的责任和使命。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季朝锋处长做了题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演讲。他认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他分析了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具体步骤,指出当前面临着国家职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等配套政策还未出台,部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不够规范、绩效工资制度未落实,以及职业年金与企业年金协调发展比较难等问题。
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基础平台喻燕刚做了题为“浙江省老年人现状及问题分析”的演讲,对浙江省老年人的家庭状况、健康医疗状况、居住状况、经济条件、社会参与、维权情况以及幸福感等多方面做了深入的分析,指出城市和农村老年人在以上各方面都存在差异。
浙江大学何文炯教授做了题为“加快健全罕见病医药费用保障机制”的演讲。他在分析了罕见病特点、罕见病医药费用和现行制度下的医药费用分担机制后,揭示了罕见病患者及其家庭所面临的特殊困难,呼吁尽快建立有效的罕见病医药费用保障机制。同时他指出,解决这一问题,既要有满腔的热忱,又要理性科学的态度,要统筹兼顾、科学设计、循序渐进。他认为,关键在于让罕见病治疗所需要费用进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的范围。要通过政府组织推动、社会互助共济,形成多层次保障体系,实现医疗保障资源优化配置。他建议:将可治愈遗传性罕见病治疗所需药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将罕见病治疗费用纳入医疗救助范畴;将罕见病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范畴;引导慈善者重点帮扶罕见病患者。
2008年起,浙江大学设立“社会保障与社会发展论坛”,每年举办一次高层次学术会议,已经成为展示社会保障与社会发展研究成果,交流民生保障学术观点与实践经验的重要平台。(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