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6日中午,公共管理学院政府管理系、行政管理研究所在蒙民伟楼246会议室成功举办系所6月份的第二场seminar。王诗宗博士以“政府:志愿失灵的终结者还是制造者”为主题做报告,学院、系所相关专业老师、博士、硕士研究生等二十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政府与非盈利组织的关系是国家与社会关系在公共事务治理层面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已然成为一种趋势,关于政府能否弥补志愿失灵的讨论也愈发激烈。王诗宗博士基于国内6个案例的调研,按照“问题的提出”、“文献回顾”、“分析框架”、“案例分析”和“结论与讨论”五个部分作了本次报告,旨在揭示政府到底是社会组织志愿失灵的终结者,抑或是志愿失灵的制造者。
首先,王诗宗介绍了研究问题的提出。社会组织的多样性、灵活性、志愿性等特征在匡正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方面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而政府的介入被认为可以匡正承接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普遍存在的志愿失灵现象。那么,中国政府在购买公共服务的活动中,是否能够有效化解社会组织的志愿失灵问题,抑或政府便是志愿失灵的推手?如果答案是积极的,那么何以可能?如果答案是消极的,政府为何“再次失败”?
其次,王诗宗回顾了研究相关的文献。Weisbord(1977)认为,非营利组织在提供公共物品方面具有专业性和灵活性, 它提供的数量取决于公民多样性的需求;Karger(1994)和Terrell & Kramer (1984)指出,政府向非营利组织购买的公共服务经常比政府直接提供的服务成本更低;R.DeHoog(1986)进一步认为,政府购买非营利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可以有效提高服务质量,并且可以在服务质量与成本之间取得双赢。然而,Abramovitz(1986)、Willis(1984)等学者对上述观点提出质疑。Salamon在2008年总结了志愿部门的失灵及政府的功能。在他看来,非营利部门并不是市场和政府的替代性满足机制;相反,政府是弥补志愿失灵的有效机制。王诗宗认为,志愿失灵(类型)框架从涵盖的分析单位上讲或许已臻于完善,但其中的具体解释能否得到中国经验的支持仍然存疑。
再次,王诗宗向与会者呈现了研究的分析框架。志愿失灵在理论层面表现为慈善不足、慈善的特殊主义、慈善的家长式作风、慈善的业余主义,王诗宗用资金、服务对象、指标考核、质量监管四个工具与之一一对应,并引申出四个待检验的命题。
然后,王诗宗阐释了案例分析的过程与结果。本研究按照案例分析中尽力扩大选取案例系统内部差异的原则,选取了国内5市6个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案例,分析不同类型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中志愿失灵的共性表现。分类的主要依据是合作模式,分为依赖关系非竞争性购买模式、独立关系非竞争性购买模式与独立关系竞争性购买模式。案例反映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资金、服务对象和内容、考核与指标限制、政府质量监管等方面均存在问题。
最后,王诗宗对政府治理失灵作用进行了分维度评价,并展开讨论。资金方面,“直接资助制”中,购买程序与资金使用规范没有明确的标准。在“合同制”的购买模式中,招标资金数目的确立并非根据现实中具体的服务内容确定,也缺乏针对资金拨付与使用的动态的调节与监管;服务对象方面,政府的介入对于使社会组织避免忽视亚群体的作用有限;指标考核方面,政府对于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方面以“量”为主的频繁考核形成另一种以政府为主体的“家长制作风”;质量监管方面,政府在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关系中并不愿意进入对其开展的具体活动进行质量监管的博弈关系中。基于上述结论,王诗宗做出进一步判断:Salamon对政府匡正志愿失灵能力的判断(在我国)不是无条件成立的;由于政府在合作中的主导地位,政府自身的改革是合作关系优化的关键。此外,王诗宗还探讨了考核制度及政策执行方式、部门权责调整、相关预算制度等相关问题。
与会人员对王诗宗“政府:志愿失灵的终结者还是制造者”的主题报告提出了以下问题。
田传浩博士指出,报告前面部分问题的提出和后面的回答不够对应。前面的假说说明的是政府介入与否对志愿组织的影响,包括是否能获得更多的资金、涵盖更多的亚群体等,但后面的案例实际上在讨论政府与志愿组织合作之后,是否能达到理想的绩效,并没有涉及政府介入与不介入之间的对比。
高翔博士认为,第一,报告中对志愿失灵的判断基于西方文献,而讨论的案例处于中国语境当中。因此,报告提及的志愿失灵现象是否存在?第二,针对志愿失灵中的特殊主义问题,政府的服务对象是全体公众,而志愿部门为特殊群体服务的合法性应该被承认;第三,政府购买各种公共服务的初衷可能并非为了弥补志愿失灵。如果政府本来的政策目标不在于此,那么就此展开的讨论在逻辑论证上会有一定难度。徐力博士对此也持一致观点,认为中外政府的出发点、立场和角色都不同,报告应该考虑到中国政府为什么要购买志愿服务,出发点是否是弥补和纠正志愿失灵的问题?如果这个判断不成立,后面的研究设计容易遭到质疑。
陈丽君博士从方法论上提出了以下问题:第一,文章所选案例本身是否能界定志愿失灵;第二,没有对比政府介入/非介入的结果区别;第三,没有可以展现政府是志愿失灵制造者的案例,没有回答文章标题后半部分的问题。
针对田传浩和陈丽君的问题,杨帆同学回应道,案例选择的依据是那些得到了政府、社会认可的志愿部门。6个案例中,政府帮助NGO避免志愿失灵,但是实际上仍存在志愿失灵的问题。事实上,团队一共收集了20多个案例,涉及各个类型的志愿组织。陈丽君补充,将所有案例协同研究有助于更好地回应文章标题。此外,杨帆对于高翔和徐力的问题回答如下,在Salamon的论证逻辑中,志愿组织存在的原因正是因为存在着志愿失灵,强调政府与志愿组织形成的伙伴关系。王诗宗认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并非想让志愿部门变得完美,而是在匡正志愿部门弱点的同时,解决自身失灵的问题。此外,针对介入/非介入的比较研究问题,王诗宗提出了一个现实困难,在于中国的志愿组织大多是由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才出现的。在今后的研究中,可以采用定量方法,利用大样本数据来分辨政府与志愿组织的结合程度,并结合绩效指标,考察两者之间的关联,或许可以弥补介入/非介入比较研究的问题。
陈可鉴同学着重强调了Salamon的观点提出的时代背景,并指出了三种主流观点:第一种是志愿的保守主义观点,将政府和市场排除在志愿服务之外;第二种是政府与志愿部门的合作主义;第三种是市场与志愿部门的结合。王诗宗认为这三个主流观点对今后研究的启示颇深。
(行政管理研究所 张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