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管理系、行政管理研究所6月份Seminar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7-20浏览次数:28

    

    2016年6月30日中午,公共管理学院政府管理系、行政管理研究所在蒙民伟楼246会议室成功举办6月份的第三场seminar。陈可鉴博士生以“Does the Marketization of the Nonprofit Sector Facilitate or Inhibit the Development of Civil Society? A Comparative Study of China and the United States”为主题做报告,学院相关专业老师、研究生等十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陈可鉴首先介绍了论文选题的由来。在西方发达国家,学者们通常认为非营利部门的市场化对公民社会构成了威胁和挑战,而中国非营利部门的兴起和市场化却是与公民社会的兴起是紧密相连、相伴相生的,市场化似乎并没有对公民社会的发展构成威胁。因此,在既有的基于西方经验的讨论中加入中国案例,探索非营利部门市场化对公民社会的影响,即市场化究竟是促进还是阻碍公民社会的发展,对于修正和完善现有的理论是很有意义的。陈可鉴选择了美国和中国作为比较研究的对象,并介绍了非营利部门市场化兴起的背景:第一,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兴起了以里根、撒切尔夫人为代表的新自由主义改革,即通过广泛吸收市场的理念和手段来改革政府管理。在此背景下,政府的治理模式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也导致非营利部门广泛采用市场的方式进行管理和运作;第二,随着萨拉蒙所谓的“全球结社革命”的兴起,市场的逻辑也开始扩散到非西方国家非营利部门的实践中,非营利部门的市场化及其影响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议题。

    接着,陈可鉴对美国非营利部门市场化做了分类,包括管理的市场化、活动的市场化和资助的市场化。“管理的市场化”在美国主要指非营利部门运用企业的管理技术,比如人力资源管理、战略规划等;此外,市场化还使得非营利部门对员工的专业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职业主义开始取代传统的志愿主义。“活动的市场化”指经营性收入的产生(如收取服务费用),如今,经营性收入已经远远超过政府资助和私人捐赠,成为美国非营利组织最主要的收入来源。“资助的市场化”包括政府资助和私人资助的市场化,传统的政府资助一般是非竞争性的,资助对象也主要是非营利组织,受市场化影响,基于竞争和绩效考核的服务外包越来越受到政府的青睐,大量的营利性组织也纷纷加入竞标的行列中;与政府资助类似,来自私人的慈善捐赠同样出现了市场化的趋势,不同于传统捐赠人主要依托基金会来选择和跟踪项目,如今的捐赠人希望与资金接受者建立更加密切的关系,亲身参与到项目的设计和实施中,并对项目的效果进行测量。

    随后,陈可鉴从管理、活动、资助三个方面,对中国非营利部门的市场化进行了分析。就管理的市场化而言,非营利部门通过市场运作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虽然是西方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但对于中国的非营利组织而言,资金管理的市场化才刚刚起步,它也是当前中国非营利组织管理市场化的最主要的特征。其次,不同于美国非营利组织主要依靠收取服务费用来缓解资金压力,中国的非营利组织主要通过与企业的合作来开展业务活动。一方面,企业捐赠一直是中国社会捐赠的最主要来源;另一方面,许多非营利组织通过项目冠名、广告宣传、事业关联营销等方式吸引企业资助。最后,在资助的市场化方面,不同于美国政府主要通过引入营利性机构参与服务供给来增加竞争的方式,合同竞争在中国主要表现为新兴的草根组织与传统的官办组织之间的博弈,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共同参与服务竞标的案例尚不多见;而在私人捐赠方面,尽管中国非营利部门的从业者对“风险慈善”的概念已经毫不陌生,但要将其付诸实践仍面临许多障碍。

    最后,陈可鉴比较了中美非营利部门对公民社会的影响。从模式差异上来说,美国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之间关系的变化导致了非营利组织与其客户之间关系的调适,从某种程度上说,美国的非营利组织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将其面临的资金危机转嫁给了客户,由此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包括小型组织难以获得竞争优势、富人和中产者获益更多、低收入群体和少数族裔遭到忽视等等,这些都引起了美国学者对公民社会的忧虑。而中国非营利组织的市场化主要改变的是组织与政府的关系。对于官办组织来说,它们面临的危机主要是公民的信任危机,因此官办组织市场化的首要目标是通过引入市场的理念和手段减少政府干预,增加公民参与。从背景差异上来说,美国学者认为市场的价值是与传统公民社会的价值相冲突的,市场原教旨主义会侵蚀公民社会,但对于中国这样的威权主义国家来说,诸如公平、自由、透明、开放等市场价值却同样是非营利部门发展所亟需的,市场观念的引入不仅不会阻碍,反而有助于公民社会的成长。

    报告结束后,与会老师和同学纷纷提出了问题和建议:

    王诗宗博士认为,对于这类思辨型的文章,应界定清楚“公民社会”的定义,或者用一个不太带意识形态色彩的概念来替代“公民社会”一词。另外,报告中提及了美国非营利组织市场化之后存在的一些损害公民社会的问题,需要找到更确凿的证据加以支持。

    田传浩博士认为,文章的一个总体判断是市场化在中美两国的背景下回应了不同的问题,因此导致结果的差异。同样的市场化在不同背景下解决的是不同的问题,那么到底是市场化结构的不同,还是背景的不同,亦或是在不同的背景下市场化的不同导致了结果的差异,仍有待进一步的讨论。

    杨帆同学认为,文章涉及公民社会指的是什么、如何衡量市场化及其对公民社会的损害等问题。市场化的宏观背景与具体的非营利组织的市场化可能还需要进一步厘清。

    陈丽君博士指出,市场化的影响问题不只是背景的差异,还包括市场化阶段的差异,将美国市场化发展的早期阶段与中国的现阶段相比较,可能更加具有说服力。

(行政管理研究所 王哲莹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