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郁建兴教授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的制度化研究”(批准号13&ZD040),以“免于鉴定”形式通过了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审批,顺利结题(结项证书号:2016&J084)。课题组主要成员包括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托马斯·海贝勒教授、王诗宗教授、何子英副教授、高翔副教授,中共中央编译局翻译部杨雪冬研究员,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廖鸿副局长等。博士生黄飚、秦上人、李琳等也发挥重要作用。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的制度化研究”于2013年7月获准立项。立项后,依据申请书的研究目标、研究设计、研究内容和研究计划,课题组创新了科研组织方式。一方面,课题组秉持淡化学科边界、强化学术分工的基本原则,成立了“地方创新”、“社会治理创新”、“创新制度化”及“体制”等4个子课题群组,以议题为导向,通过分解研究内容,促进不同学科背景的课题组成员合作开展跨学科研究。另一方面,为了确保研究内容及其逻辑的一致性,以及研究资源的共享和研究成果的互相交流,课题组成立了秘书处,通过组织调研、编印工作简报和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研究进展,确保研究工作的整体推进。在为期3年的研究过程中,课题组广泛搜集了国内外社会治理创新与制度化的相关案例与数据,选取了浙江省、广东省、江苏省、河南省、安徽省、四川省等东中西部跨越不同文化地域、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地区,了解这些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的形态、内生性以及发展趋势等。
十八大以来,多数研究者认为,当下中国的地方创新活力严重衰退,中国正在丧失地方创新的内在动力。课题组试图指出,地方创新仍然是当代中国识别、应对、解决经济社会变迁过程中各类治理难题的重要途径。在此基础上,重要而紧迫的议题在于,如何优化地方创新的动力机制,以改善地方治理的实践成效?对于那些行之有效的创新案例,如何推动其更好地推广、扩散,甚至上升为国家层面的制度设计,最大化创新的边际效益?有鉴于此,本项研究结合十八大以后从“社会管控”到“社会治理”的新变化,系统考察了当代中国社会治理领域的地方创新,构建并验证了地方社会治理创新动力的分析框架,明确提出了地方社会治理创新的动力要素,回应了“十八大以后地方创新动力显著衰退”的理论判断,同时,进一步就创新制度化的概念、环境、影响因素展开了细致讨论,尝试构建了地方社会治理创新的多阶段制度化模型,并结合十八大以后地方创新形态的变化,归纳了地方社会治理创新制度化的实现模式,展示了“国家主导下的社会治理”之下,当代中国地方社会治理主体实现自我革新的经验与能力。这些研究成果集中体现在项目最终成果《社会治理的地方创新及其制度化》中。在12章、35万字的篇幅中,该项成果从地方创新-社会治理创新-创新制度化-对策等四个层面系统分析了十八大后社会治理的地方创新形态及制度化历程,并针对现有地方创新面临挑战的制度源头提出了政策建议。
《社会治理的地方创新及其制度化》指出,地方社会治理创新的动力机制是一个多重因素作用下的复杂过程,地方社会治理仍然具有较强的创新动力。社会治理的地方创新既有上级政府要求和制度环境变迁等触发地方政府创新意愿的间接动力,也有着地方政府在创新社会治理时的“成本——收益”考量。十八大以后,地方社会治理创新的实现路径发生了重要变化,“请示授权”这一地方创新的新形态已经形成,这一形态有着突出的上下级政府互动特征。
在分析“地方社会治理创新制度化”核心概念、成长阶段与机制的基础上,《社会治理的地方创新及其制度化》指出了不同类型的地方创新在制度化过程中面临着差异化的成长风险。作者对“创新的制度化”这一概念定义了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创新作为一种现象能够长期持续,二是已经出现的、有潜在价值的创新,如何使其良好成长和发育,以充分发挥其改进治理绩效的潜力。其中,创新的制度化含义的第二个层面内容对“地方社会治理创新制度化”的内在过程机制提供了充分的解释力。上升为国家制度尽管是地方社会治理创新制度化的重要表现,但其制度化的更重要内涵则是它们对于自身共同体的有效维持,并发挥实际治理效能。在自主探索、请示授权以及设计试验等三种不同类型的创新模式中,试点形态的地方社会治理创新面临着最小的成长风险,请示授权形态的社会治理创新则次之,自主探索的成长风险最大。
《社会治理的地方创新及其制度化》进一步指出,激励失范是导致地方社会治理创新存在困境的主要因素,社会治理的地方创新面临着创新内容缺乏回应性及制度化困难等挑战。公民参与、多元共治等尽管已经开始成为政府构建社会治理机制的重要元素,但在实践中,公民特别是普通公民参与这些创新项目的比例却并不高。另一方面,激励失范导致社会治理领域的地方创新逐渐从一种手段变成了一种目标,较难实现有效的制度化。与经济政策领域的地方创新及其制度化相比,社会治理缺乏明确的政策目标,也不具备自主运行的回报机制。由此,制度重构是实现地方创新与顶层设计良性互动的必由之路。一方面,中央政府需要规范地方创新的边界、内容和形式,基于法治框架划分地方事务与中央事务的边界,同时,以制度化的形式确定规则的弹性与革新的可能,允许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地方创新采用差异化创新模式。另一方面,高层级政府的主动介入和有效保障可以通过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优化高层级政府推动制度化的模式两种途径实现。
除最终成果外,课题组在研究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高质量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包括研究论文和政策报告等。据统计,课题组共发表研究论文35篇(其中发表在SSCI期刊3篇,《政治学研究》、《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中文权威期刊发表、转载8篇),提交政策报告多份,其中5份政策报告得到浙江省代省长车俊、浙江省委副书记王辉忠、浙江省常务副省长袁家军、浙江省副省长郑继伟等领导的批示,一些政策建议已经得到采纳。鉴于课题研究成果符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国家社科规划办准予项目以“免于鉴定”形式结题。
这是郁建兴教授主持的第二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他主持的国家社会科学重大招标项目“加强和改善国家对农业农村发展的调控和引导对策研究”(批准号08&ZD020)曾于2012年5月以“免于鉴定”形式顺利结题,项目最终成果《从行政推动到内源发展:中国农业农村的再出发》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文库,并获得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
欢迎关注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官方微信
关注方式:扫一扫下方二维码或者输入微信号zjuspa即可成功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