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关于2018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的实施方案

发布者:苏超发布时间:2017-11-03浏览次数:2904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深化和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探索和构建多样化、多层次符合博士研究生招生规律的机制与模式,扩大博士生导师的招生自主权,切实选拔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具有培养潜质,适合本学科研究的高层次管理研究人才,提高博士生招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浙大发本【20171号)》中提出的“全面推进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公共管理学院从2018年开始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以下简称“考核制”)改革

一、组织领导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博士生考核制招生质量。成立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领导、分管研究生工作的研究所负责人、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组成,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和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和相关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

按公共管理、农林经济管理两个一级学科,劳动经济学、人口学、企业管理三个二级学科,设立若干个学科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由相关研究所负责人和导师等组成,负责材料审核和复试工作。

二、招生名额

(一)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招生名额占60%-80%左右。

(二)“申请-考核”制:招生名额占20%-40%左右。专项计划录取考生不占学院普通名额。

三、“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和浙江大学关于博士生的报考条件。

2.身心健康,达到国家要求的体检标准,能够独立完成学业;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海外留学人员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报告(最迟应在复试前提供);

4.外语水平原则上需符合以下任一项(成绩有效期五年,截止日为入学当年的91日):

  ①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500分及以上;

  ②托福(TOEFL)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

  ③雅思(IELTS)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④入学前五年内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或博士学位且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

  ⑤报考“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小语种的考生可以参照以上外语水平要求,或者参加学校外国语统考且符合学校、学院的初试要求;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专项计划的考生必须参加学校外国语统考且符合学校和学院的初试要求;

5.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

6.对学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重要学术成果的申请者,经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讨论,上述第4条的要求可适当放宽;

7.全日制非定向考生能在入学前将档案、人事、工资关系等转至学校;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向培养研究生”、高校辅导员等专项计划必须满足学校相应的报考要求;

9.招收少量优秀在职生,限于公共管理一级学科。报名前需征得导师及学院同意。

(二)具体程序

1.网上报名

博士生“申请-考核制”申请在研究生院招生网站在线报名(一般为每年11月,详见研究生院招生网), 4-5月组织复试,秋季入学。考生在报考前需与导师联系并征得导师同意。

2.递交材料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申请表》;需同时发送电子版;

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期间成绩单(复印件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学士、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

两位专家推荐书原件(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并密封、签名,申请者的硕士生导师若具有正高职称,其中一封原则上应由硕士生导师出具);

科研成果、各种获奖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生需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书复印件。没有达到第四条报名条件所规定外语水平的考生,其他需递交的材料按要求先寄送。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增项: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提交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签字盖章的“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报考对口支援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由对口支援高校统一提交给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报考辅导员专项的考生,提交考生所在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公共管理学科在职生的考生,提交考生所在人事部门盖章的“公共管理学科在职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在职生的登记表最迟需于复试前提供)。

3.材料提交

邮寄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蒙民伟楼304-3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邮编:310058

直接递交: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蒙民伟楼304-3)。

4.学科初审

将按单一或相近学科分组组织初审,学科根据申请人递交的材料,对申请人的综合情况、学术水平和从事博士学习的能力及专业潜质等进行初审。通过初审才有资格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公共管理学院网上公布。

5.复试

    初审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综合测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学科综合测试满分为100分,若成绩低于60分,将不能录取。

面试分为学科专业素质测试与导师组面试。

学科专业素质测试:由各学科组织面试小组,每位考生事先根据各学科要求准备相关的学术报告(包括相关文献评述、研究设想、个人专长等)。考生现场进行约15分钟的学术报告汇报(制作Powerpoint),面试小组成员针对考生的学术报告提问,并对考生的学术报告进行评分,以全部成员的平均分作为该考生专业素质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若成绩低于60分,将不能录取。面试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副教授及以上,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

导师组面试:为了更好地落实导师责任制,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和导师,由5人以上的本学科或相近学科专家(副教授及以上)组成导师面试小组,组长由博士生导师担任。导师面试小组负责安排考生的面试,侧重对考生综合素质、能力和外语水平的测试,认真做好面试记录,面试时间至少30分钟。考生应向面试组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科研经历和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并回答导师面试组专家的提问。导师组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若成绩低于60分将不能录取。

复试成绩由学科综合测试、学科专业素质测试、导师组面试三者成绩加总组成,三者权重依次为40%30%30%。任何一项成绩低于60分,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6.拟录取名单

博士生的录取根据申请材料、笔试和面试三方面综合考虑,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导师签字确认,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小组复审,拟录取名单经公示,且对拟录取考生进行政治审查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本实施方案由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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